綦江区:“三变”催生行政执法硬监督

2024-06-21 16:20

近两年,綦江区司法局以推进行政执法提质增效为目标,率先在全市推出《綦江区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构建涵盖体制机制运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与执行、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效果和执法保障等内容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指标体系”,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全方位体检式执法评议,形成“监督—评议—反馈—整改—验收—提升”的监督工作闭环,助推行政执法水平跃升,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复议后被纠错的案件为0。

一是创新指数架构,变单一指数为立体指数。按照“连点成线—织线成面—面动成体”的设计思路,以综合评议指数为主体、专项评议指数为补充的框架构造,变单一指数为立体指数,首创“1个总体指数+3个集群指数+N个个体指数+社会满意度等X个可扩展指数”广谱矩阵,形成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立体式、全覆盖、可视化”数字画像,指数矩阵成为了反映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质效的新窗口。

二是创新评议模式,变粗放评议为精细评议。确立重点执法部门队列、非重点执法部门队列与街镇队列三大赛道,构建综合+专项、内部+外部合、专业+社会等“六结合”评估模式,建立初评结果异议申诉机制与社会评议负面信息确证机制,确保评议过程中执法数据精确提取归集、精密量化汇算、精到总结提升,让指数矩阵直观反映评议结果。

三是创新联动机制,变单打独斗多跨协同。创新在街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单列“行政执法效能”考核指标,直接挂钩执法指数及评议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考核。建立评议结果抄送机制,对在綦市管单位评议结果由区政府抄送市级主管部门,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确保压力传导。建立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通过问题共享、整改共促等方式,破除指数矩阵反映的顽瘴痼疾,让执法监督真正“长牙”“带电”。

(任绍娟)

编辑: 彭光瑞   主编:胡东强      审核: 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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