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首场大雾“逼停”11艘航船 海事“上线”动态护航“安客”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10-29 10:57

10月28日6时30分,江津迎来秋冬季节首场大雾,长江江津段糖坊嘴(兰家沱港对面)至罗弯子(石门大佛对面)水域更是出现了浓雾,江面能见度不足500米。

7时4分,重庆海事发布航行警告,迅速对上述水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船舶通过管制水域。同时,通过监管指挥平台、CCTV监控、电子巡航、微信群、高频“一对一”点名提醒等方式,及时向辖区船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应对能见度低等不良天气影响,全力护航大雾天气水上交通安全。

海事护航水上交通安全。记者 金小琳 摄

9时20分,记者在通泰门长江段看见,江面仍被薄雾笼罩,几江长江大桥若隐若现。在中国海事执法船上,重庆江津海事处执法人员正动态监看指挥系统、北斗智能语音VHF集控平台,实时监控重点渡口、水域、桥区情况,沉着指导辖区水域船舶有序锚泊,先后督促11艘行进中的船舶严格遵守雾航规定,选择就近安全水域锚泊。

海事执法人员动态监看指挥系统,实时监控重点渡口、水域、桥区情况。记者 金小琳 摄
几江长江大桥在大雾中若隐若现。

直到10时30分,大雾才逐渐消散,海事执法人员随即“点对点”通知:“江津辖区船舶注意了,现在我们解除禁航,请各船舶有序发航,先下后上。”

海事执法人员“点对点”通知解除禁航。记者 金小琳摄

当大雾降临,能见度显著下降,船员难以在足够远的距离上清晰辨认周围船只及动态,航标与岸边参照物也从视野中消失。此时,船舶主要依靠自动识别系统、雷达以及其他电子导航辅助工具来进行定位与避碰。然而,这些技术手段虽有助于提升安全性,但在大雾等不良天气条件下也存在局限性和误判风险。

一级行政执法员龚自坤告诉记者:“根据船舶禁限航标准,能见度不足500米时,所有水域禁止船舶航行;能见度不足1000米(对岸岸线看不清)时,渡船禁止开航,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止船舶下行,葛洲坝以下水域禁止船舶航行。”

他还提醒,秋冬大雾天气,船舶航行务必密切关注气象及预警信息,加强设备维护和值守,务必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谨慎驾驶,遇到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求救电话“12395”。

同时,因苦竹碛水道航道养护疏浚施工,10月28日至12月20日期间,每日的18时至22时为禁航施工,禁航水域为鼎山长江大桥至几江长江大桥段,请过往船舶密切关注施工航段航标配布情况,谨慎操作,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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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季航行指南 | 能见度不良时船员应知应会

秋冬季节是浓雾高发期,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船员应如何正确履职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呢?

1.“雾”必采取安全航行方法

浓雾来临,船舶应立即采取雾航措施,开启航行灯、雾灯雾号,通知船长上驾驶台;打开驾驶台的门窗,守听他船施放的声号,识别他船的行动;使用VHF定时播报本船的船位、船速、航向和当时的能见度,守听并与附近的船舶交换情况,协调避让意图和行动。

2.“雾”必服从海事指挥

大雾来临时,在航船舶应第一时间将能见度情况报告当地海事,服从海事指挥。在无法保证继续安全航行时,应及时向当地海事申请安全水域抛锚;非在航船舶,应耐心等待能见度好转,注意收听当地海事主管机关播发的安全信息,遵守交通管制指令,避免冒险开航发生船舶航行事故。

3.“雾”必保持高度警惕

大雾期间,锚泊船舶应按规定加强锚泊值班,主机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值班员应实时观察周围船舶动态,必要时使用VHF等设备对船舶间产生的危险局面进行沟通联系,勤测锚位,根据风向、水流的变化做好应急措施,防止走锚、碰撞、搁浅等事件的发生。

(记者 金小琳)

来源: 江津融媒体中心  
编辑: 宋若冰   审核: 王萃 主编: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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