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爱好者 3月1日起,重庆所有禁捕水域禁止垂钓4个月
2025-02-28 09:56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禁捕水域全面禁止垂钓。
我市地处长江上游,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渔业资源丰富,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时段。为确保我市水生生物多样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禁钓期内,我市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规定,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在此期间,广大垂钓爱好者可在“渝钓通”小程序中查询垂钓场所并进行休闲垂钓。
文/刘玉珮 马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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