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建立无户籍未成年人快速落户联动机制

2024-06-20 12:57

生父“查无此人”,生母拒不抚养,出生便被遗弃的女童月月(化名)直至三岁还是“黑户”。近日,经璧山区检察院依法启动支持撤销监护权程序,让月月落了户、有了家。

不只是月月,璧山区检察院建立无户籍未成年人快速落户联动机制,从今年4月起,已为15名未成年人解决了落户难问题。

2020年月月的母亲王莉未婚怀孕,次年6月在家中生下月月后便趁夜将其遗弃,月月一直由区民政局临时养育在儿童福利机构。2022年8月,公安机关以王莉涉嫌遗弃罪立案侦查,璧山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由于找不到亲生父亲,王莉又拒绝抚养,拒不办理月月户口,因此无出生证明、无弃婴身份的月月一直是“黑户”,无法享受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

根据户口登记相关规定,落户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亲自办理。王莉在生育次日便将月月遗弃,现在也拒绝承担抚养责任,可以依法启动监护干预程序。但王莉的父母年迈且患病,月月的其他亲戚也没有抚养意愿,撤销监护权后,月月由谁监护?

在确定没有适格主体承担月月的监护义务后,2024年4月,璧山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该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指定区民政局为月月的监护人,3岁的小月月终于落了户。同月,王莉因遗弃罪被判刑。

这并不是个案。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开展全区无户籍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工作,梳理出辖区内共有未落户未成年人30余人,原因错综复杂,单一职能部门很难解决。于是,璧山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局、法院、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建立无户籍未成年人快速落户联动机制,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情况为每位未成年人“量身定制”落户锦囊,并开通“绿色通道”,比如《出生医学证明》损毁或遗失的到卫健委申请补办后即可落户;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非婚生子随父母任意一方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后便可落户;无合法收养手续的捡抱养子女,排除系失踪被拐人员后,对于符合户籍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可上集体户口等。截至目前已解决15名无户籍儿童落户问题。

编辑: 彭光瑞   主编:胡东强      审核: 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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