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巴南购房补贴来了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2-12 11:10

各购房人:

根据市级有关政策,巴南区制定了《巴南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实施购房补贴方案》,现对外公布,请您知悉并按要求办理。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购房人应准备新购商品住宅网签合同备案证明、契税缴纳凭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详附件),交所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统一收集资料并将确认后的资料向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023)66232970(张老师)。

附件:《巴南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实施购房补贴方案》

 

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巴南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
实施购房补贴方案
 
按照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渝房市办﹝2024﹞2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渝建市场﹝2024﹞10号)要求,为落实好购房补贴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巴南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人。

二、申报时间

本次购房补贴申报时间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未按期申报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销售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通知到位或未按时代办申报导致购房人未能享受购房补贴的,由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负责。

三、申报方式

本次购房补贴由购房人委托销售该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报,购房人将所需申报资料交所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安排专人,汇总相关资料并完成初步审核,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汇总表,将纸质资料提交至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

四、补贴方式及发放

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收到开发企业提交的购房补贴申报资料后,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完成审核,向区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向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发放补贴。

本次购房补贴均采用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至购房人本人银行账户(提供一类卡)。

五、申报要求

(一)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政策内容﹞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

﹝补贴标准﹞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

﹝资料审核﹞

(二)“换新购”购房补贴

﹝政策内容﹞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换新购”活动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

说明:换新购活动是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的卖旧房、买新房的联动活动。购房人与参与“换新购”活动的中介机构签订“优先卖”协议,将家庭自有住房委托中介机构挂牌出售,中介机构在协议约定时间将委托的房屋售出。同时,购房人选购参与“换新购”活动的开发企业楼盘,与开发企业签订“放心买”协议,缴纳定金,并通过“渝房通”小程序申请参与“换新购”活动。巴南区参与换新购活动项目为中铁建南国天骄、中铁建星光宸樾、江南万科城、龙湖山前、中建御滨玖院、中建光屿。

﹝补贴标准﹞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该补贴与“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按补贴额度高的执行。

﹝资料审核﹞

(三)人才购房补贴

﹝政策内容﹞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1万元,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补贴不能与“换新购”补贴同时享受,但可与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同时享受。

﹝资料审核﹞

(四)住房“以旧换新”补贴

﹝政策内容﹞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新购住房总房款0.5%的补贴。

﹝补贴标准﹞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该补贴可与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同时享受,不与“换新购”补贴同时享受。

﹝资料审核﹞

六、其他要求

(一)购房补贴所需申报资料要求内容齐全、清晰无污迹,并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受理审核。

(二)附件中汇总表由开发企业在完成资料收集及初步审核后,分类进行汇总,将纸质件(加盖企业公章)及电子版提交至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2024年巴南区XX购房补贴申请

2.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汇总
3.“换新购”购房补贴汇总表
4.人才购房补贴汇总表
5.“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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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巴南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彭光瑞   主编:胡东强      审核: 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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