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明确“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违规滥用政策,对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严禁”背后,是值得警惕的现象——在“急于分杯羹”的“显绩”偏好下,个别地方把发展新质生产力当作短期政绩工程,不顾实际、盲目追“新”,或是一窝蜂上马一揽子新项目,或是重复建设相似园区,把概念当项目、把规划当产能,看似声势浩大,实则暗藏风险。
重视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好事,但重视不等于“一哄而上”。新质生产力强调的,是先进生产力的“质态”,而非某个新兴产业或传统产业的“业态”。关键在于:科技创新是否真正驱动了产业升级,全要素生产率是否真正实现了大幅提升。
“新质”不是筐,不能啥都装。发展新质生产力,贵在因地制宜,重在稳中求进,尤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违规滥用政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责。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不搞超出实际产业能级的“大干快上”,也不套用上下一般粗的“万能模板”,才能将蓝图变为实绩。(文字/俞平 漫画/戴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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