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别领导干部作风霸道,政绩观错位,热衷于“拍脑袋”决策,严重拖累地方发展,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比如在河北三河,相关领导未充分论证,竟不许街头门店牌匾使用红蓝底色;在广西恭城,明明缺乏人才产业基础,却强行上马16.5亿元投资项目;在山东临沂,投资超7亿元的农业实训基地,找不到一处跟农业相关的场所和设备……这些脱离实际、违背规律的决策,留下众多隐患,耽误地方发展,教训深刻。
表面看,这些“拍脑袋”决策,反映出的是个别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问题,如法治意识淡薄,治理水平低下。但从根本上来看,个人素质只是“病症”,决策责任约束机制不健全才是“病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这一刚性制度,直指“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沉疴积弊,以终身责任拧紧决策“安全阀”,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理性、更务实。
过去,个别领导干部在“拍脑袋”决策后,仍能调任异地,甚至是“带病升迁”、更上一层楼,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责任没有“跟人走”,最终导致决策随意化、盲目化,留下一堆烂摊子。
此次,《意见》透露出的清晰信号,就是无论职务如何变动、是否离岗退休,都要为违规决策终身负责,彻底打破“离任可以免责”的侥幸心理,倒逼决策更加民主科学,用刚性规则迫使领导干部敬畏权力、敬畏责任、敬畏民心。
当然,不仅要终身追责,也要同步完善民主决策程序、优化权责体系,让每一次决策都有据可依、有规可循、有人负责,不给个别领导干部冲动决策、以时间换空间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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