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不得”,让教师更有底气
2025-11-14 09:52
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国家再度出手。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8个方面入手为各地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提供明确指引,着力破解教师负担过重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
这份文件,全文不到2500字,却累计出现了17个“不得”、5个“严禁”——针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针对借调借用,“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针对数据填报,“不得安排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数据统计报表工作”……一系列“不得”,从一线教师立场出发靶向施策,兼具力度和精度,体现了此次行动的巨大决心和政策制定的科学严谨。
为教师减负,常说常新。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相关文件。当时所提六方面意见,便已包括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抽调借用等。有老师反映,“减负”的确带来了改观,但与此同时,也有诸如“每天要打四次卡”的新负担出现。这说明,教师负担问题往往是顽固的、反复的,减负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此次《通知》出台,正是对既有制度设计的再完善,更是对新形势下新问题的主动关切。
每一个“不得”,都是对痛点的回应。只看一条“不得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安排教师去“走街串巷”,占用的是与学生交流的时间,还是下班休息的时间?不管是哪种,这些任务都是对教师精力的分散。把红线一条一条划清楚,才能让管理者明确认识到什么是“不可为”,自觉拿出应有的边界感。
每一个“不得”,都是对专业的尊重。教师之责,在于传道授业解惑。语文教师文字功底好,这份文采该用在教孩子们读诗歌,而不是闷在办公室写材料;美术教师创作能力强,这份才华该用在带领学生感受美,而不是困在活动中做展板。17个“不得”正是通过明确禁止一系列行为,来释放一种清晰信号——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越尊重教师的专业性,越能激发其职业自豪感,越能塑造讲台上发光发热的引导者。
17个“不得”,落地才有效。现在,考验已经来到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能否落实好每一个“不得”与“禁止”,最终要看教师们怎么说。各地不妨搭建反馈渠道,让教师们及时反映新问题,在轻装上阵的体验中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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