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违规充电房东被罚,一点都不冤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张悦

2025-04-26 16:50

据北京晚报报道,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七家镇一租户违规在室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邻居发现后向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举报。消防监督执法队员查实后,批评教育了租户和房东,并依据《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房东罚款3700元的行政处罚。

图据报道

明明是租户把电动车推进室内充电,“不知情”的房东却被罚钱,岂不是很冤?一点儿不冤。《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说,推电动车进室内充电,除了租户安全意识薄弱,也有房东管理不力的原因,房东受到处罚理所应当。

近年来,因电动车入户充电造成的安全事故数不胜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出租屋内。一方面,由于房屋出租涉及不同主体,有的房东不愿意操心维护,更谈不上经常去安全检查;有的只管收钱却不晓得自身的消防责任,认为租客电动车充电不规范,不关自己的事儿。另一方面,电动车不能入室充电是基本的消防常识,可一些不自觉的租客则觉得既然花了钱,租下的房子就自己说了算,就算在室内充电房东也管不着。房东不想管,租客不想被管,双方的不负责任,为出租房埋下了不少安全隐患。

出租房的使用权转交到租户手里,并不意味房东可以当甩手掌柜。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即将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将建筑物专有部分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应当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未签订协议或者约定不明的,依法由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管理使用人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承担消防安全责任。所有权人应当对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消防责任明确了,更要守住各自的防线,掐灭每一个火灾隐患,毕竟安全是头等大事,生命也只有一次。

来源: 北京晚报  
编辑: 王瑞琳   审核: 刘咏 主编: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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