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大学生花200万打赏风波拷问契约精神:成年人的数字消费岂能“一键撤回”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屈旌

2025-03-24 18:25

2024年5月到12月约半年时间,23岁的大学生“小盼”瞒着家人给某女团直播间打赏了近200万元。“小盼”表示,打赏的近200万元是家人暂存在她这里的,母亲知道后也生气住院了,她提出想退款。

对此,直播平台客服称,如果没有其他原因,成年人打赏是没有办法退款的,也会先确认一下,当时主播方面有没有涉及违规,有没有欺骗。(3月22日福建广电)

半年打赏200多万元是很惊人的数字,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肯定是巨大的冲击。据报道,仅仅是2024年10月27日当天,“小盼”就在直播间里共刷了122个“火箭”,金额超过12万元,如此花钱如流水,实在令人咋舌。

确实,谁家里碰到这样的事,都令人扼腕、同情。家长肯定是震惊、懊悔,希望能退回。一些网友认为,“小盼”能轻易动用家庭账户近200万元,暴露了家庭财务管理的漏洞。

还有一些网友觉得,退不退、退多少,可以是个令人同情后的补偿问题,但肯定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这是“小盼”自己的原因。该网友说:“这和花钱看电影,看演唱会带来的个人情绪和情感满足,是一样一样的。不能看完电影喊退票,吃了美味喊退钱!”

在此次事件中,大多网友的态度并没有偏向“小盼”,原因很简单,她已经23岁了,是即将步入社会的成年人,作为大学生,她接受了高等教育,理应具备相应的判断力和自律性,明确自己的消费能力和消费目的,为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

从法律层面来看,成年人的打赏行为一般被视为有效的消费行为,随意申请退款一般难获支持。因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做出打赏决定时,应当清楚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主播方面涉及违规、欺骗、虚假承诺、诱导消费等行为时,才有可能要求撤销打赏。这是最基本的法治契约精神,也是诚实守信的道德底线。

“打赏”这个词,虽然含有一个“赏”字,但不应该被视为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其本质是一种消费行为。

观众在直播间观看主播的表演、展示或获取各类信息时,就会产生消费体验,如同在现实中欣赏音乐会、购买文艺作品,或在网络平台上为内容付费一样,体现的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回报。尽管这种回报可能没有像购买实体商品那样有明确的价格标签,但本质上也是一种价值交换。

正常消费行为就应在法律和市场规律的框架下运行。只有当买卖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切实维护时,才能维护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市场秩序才能得以稳固,商业模式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直播生态中,打赏是构建良好互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观众与主播之间的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也是直播演艺行业的主要经济支柱。平台依赖打赏等收入来源维持运营并不断发展,主播也依靠打赏来获取收益、维持生计和发展事业,从而有动力持续产出优质内容。如果每个应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打赏之后又要求退款,直播行业的运行将难以为继,行业秩序也会变得混乱无序。

消费中出现纠纷在所难免,但解决纠纷不能仅凭“谁付钱谁有理”或者“谁声音大谁就有话语权”的粗暴逻辑,而应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断和处理。

如果是因为平台或主播的过错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那么平台和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消费行为,如冲动消费、缺乏理性判断等,消费者也应自担后果。

直播行业兴起之后,与打赏有关的消费纠纷频频发生,这一方面是因为,很多消费者对打赏这一新型的消费行为,认知明显不足,缺乏理性思考,很容易在直播间即时互动的狂欢氛围中冲动消费;另一方面,少部分主播可能存在不当行为,激发观众的竞争心理与消费欲。

面对这一现状,直播演艺行业也应加强反思,积极应对,让打赏机制与流程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提醒与告知,建立健全的投诉与处理机制,对于合理的退费请求积极反馈,对于违规主播则应严厉处罚。

直播行业方兴未艾,蕴含无限可能,更应积极寻求发展与规范的平衡点,让内容变现的渠道更加畅通无阻,减少误解和纠纷,让观众和主播更好地双向奔赴,让行业发展既能高歌猛进,也能井然有序。

来源: 极目新闻  
编辑: 刘咏   主编:单士兵      审核: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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