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报网评丨对教师中的败类,要坚决打出组合拳
2024-07-23 14:27
这两天,一则社会新闻热度特别高,就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实名举报导师性骚扰这件事。
梳理一下,事情很清晰——21日晚,人大博士王某实名举报导师王贵元性骚扰;22日上午,人大回应称,将成立工作组调查核实;22日晚,人大发布通报称,举报属实,对涉事人作出解聘和开除党籍等处罚;两小时后,海淀公安分局通报称,已依法介入调查;随后,当事人发声感谢学校从严从速处理。
从举报出现到校方调查核实,再到处理落地,时间没超过24小时。人大在处理此事上展现出的速度和力度,堪称全国高校处理舆情公关的范例。
但是,回顾同类型事件的处理流程,常到“解除聘用关系”就画上了句号。像这次先撤销教师资格,再由公安机关介入,可谓少之又少。连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都说,“这是我迄今为止看到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
见微知著。对性骚扰、性侵犯这类发生在校园内的恶劣事件,就该以本案为起点,向教师中的败类,打出撤销教资、司法介入、畅通渠道的组合拳。
对有性骚扰等行为的教师,撤销其教师资格,有规可依。
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三个《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中针对高校教师提出,“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2019年,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推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其中针对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提出“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2022年,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员工犯罪,也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可以说,为了防止教师队伍中的惯犯再披着“教师”的皮向其他人下手,也为了严防师德师风跑偏,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尽力在筑牢篱笆。从中小学到高校,人群的全覆盖,也体现了上级部门对校园性骚扰“零容忍”的决心。
性侵不是小过,该付诸法律的,学校决不该、也不能护短。
向学生伸黑手的教师,不顾职业伦理、法律铁拳、学校声誉,明知不该为而为之时,早把师德师风抛到了脑后。对这样的败类,学校早一天将他们绳之以法、踢出校门,就早一天免除后患,尽快让校园回归平静、师生关系回归正常。同时,刑罚的附带效果,也能警醒更多心有想法而未付诸行动的人及时收手,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除了制度刚性、法律亮剑,畅通的投诉渠道也不能少。
回到新闻的时间线,有句话读来格外心酸。女博士生在转发消息时说:“如果消息扩散不出去,我就死路一条了。”这也让人对学校内部、教育系统内通畅高校的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流程,提出了更高的期待。试问,如果每一个学校都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如果教育系统内有另一套行之有效的“接受-核查-反馈”处理机制,学生何至于在互联网上拿着身份证发声举报?
对教师中的败类重拳出击,将属于法律的问题交给法律,同时用畅通的流程机制将更多潜在的性侵类违规掐灭在初始阶段,既保护了教师,也呵护了学生,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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