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我市已启动实施首批高新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发展申报工作。采取高新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结对子”的方式,打造协同创新发展共同体,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市科技局、市教委联合出台《重庆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深度协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鼓励基础成熟且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达成共识的高新区先行试点,建立“产业牵引+学科支撑”“产业需求+科研攻关”两张精准对接清单,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以企业需求为牵引,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应用”全链条创新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教育、科研、科技、人才良性循环。
据介绍,此次申报对象为市内国家高新区、市级高新区,以及市内高水平大学、应用型地方高等学校、市属及以上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双方需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目标,签订正式结对合作协议,清晰明确合作定位、权责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协同工作同向发力、同频推进。
按照相关要求,高新区需要为协同创新提供全流程、高标准的配套服务,政策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主导产业发展成熟,企业创新梯队健全,龙头骨干企业、掌握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数量合计超过100家;同时,产学研合作需求旺盛,与结对单位拟投入合作研发经费预算不低于1000万元;此外还需创新服务载体健全,拥有科技金融支撑。
高校则应拥有与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的特色学科或优势学科,科研创新能力突出,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健全。科研机构的主攻研究方向与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相关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研发和攻关能力,同时科研平台支撑有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协同合作机制成熟。
据悉,申报时,高新区与高校、科研机构应协商一致,明确结对意向。每个高新区可与不超过3个高校、科研机构结对申报,同一高新区结对的高校、科研机构应突出牵头单位;每个高校、科研机构结对高新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结对双方需联合制定申报方案,明确合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相关申报材料应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有关申报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登录市科技局官网查询。
另据了解,对于获批的协同创新发展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将给予政策支持,并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评价。成效显著的,将加大支持力度;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不再享受有关支持举措。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7年,我市将推动高新区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发展从“试点探索”迈向“全市推广”,高新区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创新平台30个以上、产教融合平台40个以上,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1200人以上,联合培养研究生1500人以上;联合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突破产业核心技术600项以上,转化重大科技成果2000个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5000家以上,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协同创新示范案例,推动高新区研发创新能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