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气温忽高忽低,市民家中常备的退烧药、眼药水等药品也在反复拿出来使用。这让不少市民心中存有疑惑:药品虽未过期,但开封已有一段时间,还能继续用吗?4月15日,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谢林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品有效期不等于药品使用期限,一旦开封后,使用期限会大幅缩短。建议市民对于不常用的药品,优先购买小规格包装,减少浪费和开封后存放风险。
“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未开封、并按说明书规定条件储存时的质量保证期限。一旦开启包装,药品开始暴露于空气、湿气、光照及潜在的微生物环境中,其物理化学稳定性可能迅速下降,有效成分可能降解,或被微生物污染。因此,开封后的使用期限会大幅缩短。”谢林利说。
“根据剂型,药品开封后的保存时间各有不同。”谢林利说,比如市民很关心的液体剂型退热药,开封后,在遮光、密闭保存、室温低于25摄氏度的条件下,保存期限为3到6个月。而片剂、胶囊剂如始终保存在原包装或干燥密封的药盒中。通常建议开封后半年内用完,或参照说明书服用,一旦发现性状改变,切勿服用。对于外用软膏、乳膏而言,因为反复开盖取用,易带入细菌和水分,一般建议开封后3个月内用完。使用时应用干净药勺或一次性棉签取用,避免手指直接接触膏体。
“对于药品保存,我们还存在一个误区,即喜欢放在冰箱里保存。”谢林利说,绝大多数口服的液体药物并不适合放在冰箱冷藏室保存,因为冰箱内部的湿度通常较高,容易导致药品受潮、霉变。正确的做法是每次取药后立即拧紧瓶盖,把药瓶装回原包装盒内——这是最简单有效的遮光措施,然后放置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室温控制在25摄氏度以下。
“如果夏天气温超过30摄氏度,可以考虑把药品放在冰箱里保存。”谢林利说,不过,即便是冷藏保存,开封后的使用期限依然建议控制在3到6个月之内。此外,将药瓶从冰箱取出后,不要马上打开瓶盖,应放置片刻让瓶身温度回升到室温再开盖,以免空气中的水汽在冷瓶内凝结,加速药物变质。
谢林利还提醒,市民最好在药品开封当日,用醒目笔在瓶身标注日期,这是保障用药安全最简单有效的方法。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家庭药箱,清理过期、开封过久、变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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