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春秋假!重庆多地公布拟实施方案→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李周芳

2026-03-13 22:20

3月12日,市教委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4-5月、11月,每次时长建议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少数民族节庆日、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

《意见》明确,此次春秋假实施不搞“一刀切”,由各区县结合气候特点、教学规律、群众需求和社会活动统筹制定具体方案。

记者了解到,目前,重庆多地已公布拟实施方案,并公开征集意见。其中,万盛经开区拟实行春秋假各2天,实施范围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具体为春假拟安排在每年清明节法定假日前后各1天,与清明节假期连休;秋假拟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三周周五和第四周周一,与周末连休。

黔江区拟实行春假2天、秋假3天,实施范围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具体为春假安排在每年清明节法定假日前后各1天,与清明节假期连休形成5天假期;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三周周四、周五和第四周周一,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假期。

此外,涪陵区拟于清明节前后、11月中旬安排春秋假;武隆区拟将春假和清明假连同实施,秋假安排在11月中下旬实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初步拟定春秋假于清明节前后、11月中旬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假期学生看护难题,各区县在拟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保障措施。比如,万盛经开区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于因家庭困难、无人看护等原因确有需求的学生,学校要设置校内托管点,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严禁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黔江区提出,针对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出行难、看护难问题,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少年宫、假期公益托管点、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职工之家等阵地,就近提供公益托管服务和文体活动;对因家庭困难、无人看护确有需求的学生,学校开设校内托管点。

记者了解到,我市多所中小学也在积极筹备春秋假相关工作。万盛经开区的新华小学计划组建校园托管小组,负责托管的教师需确保课间、活动、用餐、午休全时段定点值守;提前开展托管专项培训,聚焦安全看护、应急处理、课程引导、心育陪伴等核心内容。此外,在公益托管期间,摒弃单一枯燥的看护模式,依据具体情况开设版画、书法、足球、羽毛球、趣味劳动等特色活动课程。

“学校去年开展了秋假,积累了一定经验,如今春假即将来临,我们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筹备工作。”荣昌区双河中心小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将细化教学衔接、安全值守、家校沟通等方案,假期前将集中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等主题教育,假期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安全提醒,同步做好无偿托管服务准备,不布置书面作业,鼓励学生走进自然、参与家务劳动、开展阅读实践与体育锻炼。

春秋假的到来让家长们满怀期待,不少家长已着手规划亲子假期。“如果春假与五一假期衔接,就可以带孩子去甘肃自驾一趟,看看大漠戈壁的壮阔美景,让孩子感受不同的地域风光。”家住两江新区的王女士分享了自己的假期计划。

家住渝中区的张先生则更青睐川渝短途游,他表示,清明前后天气宜人,希望春假安排在这一时间段,“带着孩子在重庆或四川来一场短途自驾游,逛逛古镇、走走公园,既能放松心情,又能增进亲子感情,轻松又惬意。”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蔡杨   审核: 李珩 主编:匡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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