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了解到,为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健全轻资产融资模式,促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对《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形成《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运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该《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是指合作银行根据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价值信用评价结果,按照自律定价机制,结合当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向科技型企业发放为期一年(含)以内的信用贷款。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由市科技局以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下称“风险补偿基金”)及其受托管理机构(下称“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为依托,与区县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合作银行三方协同开展,构建科技金融债权融资体系,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记者了解到,为了降低合作银行的风险,让银行愿意放贷,此次修订后的《办法》明确,风险补偿基金会将对科技型企业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逾期贷款本金,按照与合作银行约定比例提供先行代偿服务。合作银行是风险补偿基金唯一先行代偿对象,基金不再对科技型企业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提供应急转贷服务。
据悉,风险补偿基金的出资比例为市级40%、区县60%。其中,市级出资在市级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单个区县的风险补偿基金可以分期出资组建。
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逾期贷款先行代偿遵循属地属事原则。与此前不同,《办法》明确,单笔逾期贷款先行代偿额度不高于未收回本金的60%,年度逾期贷款先行代偿总额不超过合作银行上年末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余额的2.5%。
记者还注意到,《办法》对贷款企业的条件作了调整,科技型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向合作银行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已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并按要求及时填报或更新年度数据信息;应当建立研发支出辅助台账;能够如实提供资料配合合作银行开展尽职调查,达到合作银行授信要求,认可合作银行贷款审批结果;同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有关《办法》的详细内容,可登录市科技局官网查询。有关单位、企业和各界人士可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