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天→30个工作日!重庆优化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和护理项目,8月1日起施行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记者 李珩

2025-05-27 19:52

5月27日,记者了解到,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和护理项目有关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将优化失能等级评估办法、护理服务项目、服务结算方式。

“在优化失能等级评估办法方面,将提高现场评估专业性。”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上门现场评估只需要至少两名评估人员,按照《通知》,将增加上门评估人员中至少有一名评估专家的要求。

在结论出具方式上,增加“现场评估人员可直接提出评估结论时,由现场评估人员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方式。

“评估时限也从60天降到30个工作日。”该负责人表示,《通知》还增加了定期评估,即由医保部门每24个月对待遇享受人员的失能等级进行定期评估。定期评估由医保部门发起,无需参保人申请。

经定期评估,失能等级无变化或失能等级有变化但对待遇结算不影响的(如重度失能Ⅰ级变为重度失能Ⅱ级的),可按原待遇享受方式继续享受待遇;失能等级有变化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但对待遇结算有影响的(如中度失能变为重度失能的),从定期评估结论出具日期的次月起按新的失能等级享受待遇;失能等级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即失能等级为轻度失能或基本正常的),从定期评估结论出具日期的次月起停止待遇。

“在护理服务项目方面,6大类28项护理服务项目总数量不变,但优化了部分护理服务项目内容。”该负责人说,对帮助进食/水,鼻饲,帮助如厕,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头面部清洁、梳理,手、足部清洁,口腔清洁,会阴清洁,整理床单位,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协助更衣,体征监测等护理服务项目的机构上门护理(含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后同)内容调整为“原则上每次上门提供服务不少于1次”。

此外,服务结算方式也有优化,比如,增加了机构上门护理频次。对于重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6次提高到不低于12次,机构上门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12次提高到不低于24次。

对于中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3次提高到不低于5次,机构上门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5次提高到不低于8次。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蔡杨   审核: 张亦筑 主编:匡丽娜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