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村民的‘领路人’,我却在民生实事工程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真是无颜面对父老乡亲……”日前,荣昌区委巡察干部到铜鼓镇共和村回访时,该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某懊悔不已。
此前,荣昌区委第四巡察组入驻铜鼓镇共和村,走访中有部分村民反映,在2017年村上开展山坪塘整治时,自己想申报却被以没有名额拒绝或以要交高额保证金被拦在名额之外。
巡察组随即展开核实。
“当时山坪塘整治名额分配是否召开‘一事一议’会议研究?是否对最终申报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任某了解相关情况。
“当时我们开了社长会,让他们去宣传愿意做的就收6000元的保证金,没有再单独开‘一事一议’会议,也没对名单进行公示……”面对一连串的发问,任某支支吾吾慌了神。
“那为何保证金明细上显示的你们每户实际收的是2000元履约保证金,而且上面涉及镇、村、社干部及近亲属的都没有缴费记录?”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自知瞒不下去了,任某只好将事实和盘托出。原来,在2017年初,荣昌区水务局下发《荣昌区2017年民生实事工程山坪塘整治工作方案》,规定村社集体或农户在“一事一议”会议上自愿申报,项目村社负责组织山坪塘“一事一议”申报项目、工程占地调剂及矛盾调处等。共和村共整治实施23口山坪塘,实行“先建后补,定额补助”,由村社集体或农户先行改造,验收合格后最高给予资金补助3.2万元/口。任某在确定申请农户名单时,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私自将部分名额直接分配给铜鼓镇机关干部或村社干部及近亲属。同时,为了顺利完成该项整治工作,任某要求申请改造的农户最终只需缴纳2000元/口的履约保证金。但在实际收取履约保证金时,任某对9户铜鼓镇机关干部或村社干部及近亲属申报的山坪塘未收取保证金,而对其他农户申报的则全额收取了保证金,导致没有缴纳保证金能力的农户失去改造山坪塘改善灌溉条件的机会,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
最终,任某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荣昌区纪委监委一方面给铜鼓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全镇举一反三,推动以案促改,另一方面聚焦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任性用权、优亲厚友、贪腐行为等问题,开展深化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
编辑:张信春 审核:罗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