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原副局长李春良被公诉,曾被通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6-03-16 10:07

记者3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李春良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春良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春良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春良 资料图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

2025年5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李春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1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李春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李春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装修服务;弃守廉洁底线,胆大妄为,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春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春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张珺 主编:付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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