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脚杆上刮油”的“蝇贪”——渝北区陈小琴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受到责令辞职处分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4-18 16:03

2024年9月18日,风正巴渝通报了渝北区大湾镇石院村综合服务专干陈小琴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侵占群众合作医疗保险资金、对特困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

通报问题

2019年5月,陈小琴在为患病群众张某办理合作医疗保险时,向张某的母亲唐某索要750元用于购买合作医疗保险,实则仅用220元为张某参保,将差额530元据为己有。2024年1月,陈小琴在为脱贫户、低保户叶某办理特困补助过程中,连续3天先后4次向叶某索要“辛苦费”1000元。2024年5月,渝北区纪委监委责令陈小琴全额退还索要财物,并辞去大湾镇石院村综合服务专干职务。

查处过程

2024年2月,渝北区大湾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该镇石院村综合服务专干陈小琴在服务群众叶某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同时,区委第八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也发现该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线索合并处理、提级办理,对其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当调查组向石院村脱贫户、低保户叶某了解情况时,叶某却连连摆手,“没有这回事,是我之前借了陈专干1000元,现在要还给她……”

叶某所说的和调查组掌握的线索完全不同,事情显然不会如此简单。为了打消叶某顾虑,查清事情真相,调查组开始做起叶某的思想工作。

“您的事情我们一定会负责到底,涉及到任何人都会一查到底,千万不要有任何顾虑。”在工作人员耐心开导下,叶某放下包袱,道出实情。随着调查深入,调查组慢慢捋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2023年11月中旬,石院村脱贫户、低保户叶某年满60岁,达到享受特困人员政策条件,向村里申请每月955元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石院村综合服务专干陈小琴具体负责办理。2024年1月9日,申请资料被提交到大湾镇民社办,1月16日大湾镇审核通过了叶某的特困申请并上报区民政局。

陈小琴在得知叶某的特困申请审核通过后,即于16日当天下午向叶某索要1000元“辛苦费”,叶某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经过东拼西凑后,才在两天后将“辛苦费”交给陈小琴。

在掌握陈小琴的问题线索后,渝北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循线深挖,对其曾经手的民政资金申领发放工作进行全面起底、逐一走访排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陈小琴在为群众办理合作医疗保险中存在高收低支、侵占截留等问题,于2019年收取群众750元,实际只办理了220元的合作医疗保险,将剩余的530元据为己有。

2024年5月20日,渝北区纪委监委在大湾镇石院村召开院坝会,当场通报陈小琴案件情况及处理情况。同时,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在全区通报曝光,深化促改促治,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推进问题整改、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处置整改落地落实。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区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通报,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

执纪者说

渝北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

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相比,陈小琴这类“鸡脚杆上刮油”的蝇贪蚁腐更令群众切齿痛恨。陈小琴身处服务群众一线,是直面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基层干部,但她却将服务群众的职责异化为利益寻租的工具,将最应该受到庇护的特困户、低保户等脆弱群体作为敛财对象,其性质和影响都十分恶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将“人民至上”铭记在心,特别是作为政策具体落地的基层干部,要认真对待经手的每一笔补贴、每一次审批,坚决摒弃“小贪不算腐”的错误观念,做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真正将“权为民所用”化为帮群众跑腿时的汗水、解民生难题时的担当,让“群众贴心人”的本色在为民办事中淬炼得更加鲜明。

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

2.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第二十条第一款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来源: 风正巴渝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付爱农 主编:罗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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