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被处分、1人被通报!在机关、单位工作,这些情况请注意→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6-09-07 09:31

工作秘密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同样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不能图方便随意存储、处理。

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在未采取符合保密规定的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工作秘密。

在此提醒每一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不是所有设备都能用来处理工作秘密。网盘、云盘、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等公共网络空间,在未采取符合保密规定的防护措施时,不得用于存储、处理工作秘密;

离岗离职时,务必对使用的计算机和文件资料进行彻底清理、移交,不得遗留工作秘密载体。守住工作秘密,就是守住责任底线。

   

来源: 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党员生活微信公众号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张珺 主编:余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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