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我等了整整十年,今天终于得到了!感谢镇纪委同志帮我讨回公道。”近日,在拿到迟到了十年的3200元征地补偿款后,大足区玉龙镇东兴村村民杨某某激动地说道。
这本是一起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最终却牵出了一件挪用集体资金的“微腐败”案件。时间回溯到2025年6月,玉龙镇纪委在开展“下沉式”走访时,敏锐捕捉到了杨某某的抱怨——因早年与村民小组长夏某某产生个人矛盾,杨某某家本该分得的征地款被长期“卡”在半路。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镇纪委迅速启动核查程序。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出现了戏剧性的反转。核查人员在梳理东兴村某村民小组的集体账户流水时,一组异常数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在夏某某当选小组长接管账目的当天,一笔4万元的集体资金被转入了其丈夫的个人账户。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夏某某的心理防线迅速崩塌。她承认,因与村民有私怨而故意克扣补偿款;同时,她也交代了挪用资金的实情——其中2万余元是预支给其他村民的征地款,而剩余的1万余元则是被她挪用给女儿偿还私人债务。
“我当时就是鬼迷心窍,侥幸地认为账上资金量大,挪用一笔‘小钱’不会被发现……”夏某某的忏悔揭示了“微腐败”滋生的根源。前不久,夏某某因故意刁难群众、挪用集体资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回。
拔出萝卜带出泥。玉龙镇并未止步于个案的查处,而是以此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启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清风行动”。针对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玉龙镇对全镇11个村(社区)89个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资源、资产进行了“地毯式”清查,并建立了翔实的管理台账。
为扎紧制度的笼子,玉龙镇接连出台了《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分级审批制度》等10项新规,通过规范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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