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餐“油水”变悔恨“泪水”——潼南区唐兵靠校吃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5-03-28 15:33

2024年11月27日,风正巴渝通报潼南区委教育工委原委员、区教科所原所长唐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问题

唐兵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权力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4年9月,唐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查处过程

2023年11月起,潼南区纪委监委陆续收到群众匿名反映,潼南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科所所长唐兵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红包等问题。区纪委监委迅速组建核查组,对其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如何迅速找准调查方向,又不会打草惊蛇?”核查组决定先从与唐兵接触较多的人员入手。

随即,核查组成员以谈心谈话的方式,了解唐兵交往圈子、个人喜好、行事风格、消费习惯等,并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学校学生食堂、项目建设等进行实地走访,找准了其在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说情打招呼的“病灶点”。

在走访部分学校学生食堂时,核查组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近几年,除唐兵联系的两个片区外,另外的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陆陆续续进行更换,其中的大部分供应商均为同一家。

经过综合研判,核查组把调查重点放在校园餐食材供应商上。与此同时,通过对大量信息进行筛查、梳理、分析,逐步发现唐兵代持其亲属银行卡并用以存取现金。在揭开代持卡的“神秘面纱”后,核查组成功锁定相关校园餐食材供应商与唐兵存在多次现金往来,初步认为其存在接受利益的嫌疑。

“绝对没有,我都不认识食材供应商,都是他们学校自己找的。”“不信,你们去调监控嘛,从来没接待过他。”唐兵辩解道。

此地无银三百两,原来这都是他的“障眼法”,为了避嫌,他奉行“两不”原则,一是不准供应商到他办公室送钱,怕别人看到;二是打招呼的学校不能是自己联系的片区。

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唐兵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体商人在校园餐食材供应商资格取得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的事实浮出水面。即将面临党纪法规的审判,曾经苦心钻营捞取的“油水”变成了悔不当初的泪水。

2024年11月,潼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洗钱罪判处唐兵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

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注重边办案、边整改、边治理。推动从区级层面统筹制定《潼南区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方案》,有效落实食材同质、菜品同价、师生同餐、公开招标、公开食谱、公开加工过程“三同三公开”制度,惠及98所学校8万余名师生。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杏坛之殇——潼南区教育工委原委员、区教科所原所长唐兵警示录》,督促区委教育工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6场次,教育警醒700余人次;组织区委教育工委1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唐兵案件公开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执纪者说

潼南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学校食堂领域的“微腐败”事关家长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危害性不容忽视。本案中,唐兵作为“教育工作者”,理应不忘初心,秉承“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教书育人,但他却忘记了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铮铮誓言,甘于被围猎,思想上逐渐“破防”,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严重违纪违法,最终跌入犯罪深渊。校园净土不容玷污,群众权益必须守护。此案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涵养,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法条链接

1.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郭可乐)

来源: 风正巴渝  
编辑: 张信春   主编:付爱农      审核: 余虎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