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10多年的243万元分配了
2024-11-23 18:16
“我家6口17280元全部到账了。”“每人是2880元,我们3个人收到了8640元。”……前不久,在南川区纪委监委督促下,西城街道龙济桥社区4组完成了194户854人土地补偿费和附着物等费用分配共243万余元,这次分配整整迟到了10多年。
事情要从群众的匿名举报说起。2024年5月15日,有群众匿名在重庆市“码上巡”平台反映“关于西城街道龙济桥社区4组拆迁款暂未分配等有关问题”。市委第九巡视组受理后,移交区纪委监委。
区纪委监委核查后,认定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是由于分配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造成。
“钱在社区账户上分不出去,我们也很着急。”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每年都要围绕这个事情开会,但是每次不是人来不齐,就是意见不一致。
据了解,2010年至2021年,龙济桥社区4组因征地拆迁等原因,共获得集体资金2486837.64元,包括土地补偿费1849570.80元,构附着物等费用637266.84元(其中,有5万余元在村集体资金账户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因龙济桥4组是由原新建4组和5组合并的,新建4组的集体资金要多于新建5组,虽多次开会但村民对分配问题意见不一致,所以资金暂未分配。
查清问题后,区纪委监委立即将该问题反馈给西城街道党工委,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限期督办,及时开展资金分配工作。除此之外,社区监督委员会跟踪监督整改进展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落实解决。
在区纪委监委的推动下,龙济桥社区4组开展“一事一议”,坚持以“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界定”为依据,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合法权益,由4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与表决通过原新建4组每人2880元和原新建5组每人2780元的分配方案,经公示后,于10月17日全部到账。
“真的是感谢你们,能够帮我们分到这笔钱!一分不少!”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该社区4组村民李乾忠高兴反馈道。
据悉,一直以来,南川区深学笃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关注重点,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急难愁盼的事开展巡察监督,了解真实情况、发现根本问题、解决深层次矛盾。要通过帮助群众解决“一条路、一口水、一座房”等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具体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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