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名干部被查处

新重庆-重庆日报精选

2026-01-09 11:05

达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王洪波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达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王洪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洪波简历

王洪波,男,汉族,1964年4月生,四川渠县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9月至2002年12月,在渠县财政局工作,历任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

2002年12月至2011年9月,历任大竹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达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大竹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2011年9月至2019年1月,历任达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达州市投资公司董事长;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历任达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2020年4月至2024年2月,历任达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任达州市政协副厅级干部;

2024年4月,退休。

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刘刚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刘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项目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廉洁四川  
编辑: 张信春   审核: 付爱农 主编:罗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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