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 督促运营单位兑付拖欠群众款项

新重庆-重庆日报原创 首席记者 周尤

2024-11-06 06:58

“我可真高兴啊!不仅水稻迎来大丰收,拖欠的钱也收到了。”近日,在涪陵区大顺镇兴农村举行的一场土地流转费和村民务工费兑付会上,村民王顺中领到了被拖欠的款项后说。

事情还要从7月说起,当时涪陵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访时,发现兴农村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存在拖欠土地流转费、村民务工费问题,并且有部分已整治的高标准农田田埂垮塌、处于未耕种状态,有撂荒的风险。

“区纪委监委从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城建集团纪委(项目建设单位监管方)和大顺镇纪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及时对该问题予以核实。督查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调阅工程招投标及流转合同文书,并向村委会和村民了解情况等方式,逐渐摸清问题原委。原来2023年11月,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该项目的联合中标运营单位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将3000余亩土地流转给该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并约定每年分两次支付当年的流转费。但截至今年8月,该公司不仅没有支付土地流转费,还拖欠当地村民的务工费4万余元。

督查组随即先后三次召集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建集团、大顺镇政府、兴农村村委和项目中标单位集体协商,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最终商定对垮塌田埂进行修复,确保明年不会出现农田撂荒,并督促运营单位立即支付土地流转费、村民务工费等费用。截至目前,拖欠的土地流转费和村民务工费116万余元已全部兑付到位。

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通过建立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和红黑名单制度,禁止失信企业参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同时完善提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避免因经营困难、不能及时兑付建设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管理过程中的权力监督,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涪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编辑: 袁文蕙   主编:商宇      审核: 李辉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投稿信箱

Copyright © 2000-2022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 邮编:401120 广告招商:023-63907707 传真:023-63907104 举报电话:023-6382333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热线:12377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署)网出证(渝)字002号  渝ICP备17015920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