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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9-06-14 06:50:51 | 编辑:李平

众议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到2022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达到25万人,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并且明确提出要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和农村经纪人。本期众议,我们摘编了几篇来稿,一起探讨如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助力。

——编者

增强政策感召力

张西流

早在2014年11月,中央印发的文件就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角色定位,并为今后农民的职业化道路及现代化农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如此语境下,重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提出,到2022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达到25万人,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显然是一种积极探索。

必须正视的是,重庆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造成了劳动力“青黄不接”、农业生产“后继无人”的尴尬现状。因此,鼓励和支持年轻农民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应是重庆当前和今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关键是增强政策感召力。事实上,农民职业化,直接对应的是职业的美誉度和感召力,这一方面要有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各方的认同和接纳。因此,我们在构建和完善农民职业化相应制度设计的同时,应坚持不懈地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特别是要更加注重提供充分的就业、医疗、养老等保障,解除新型职业农民后顾之忧,感召和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回乡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做强涉农职业教育

张燕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并非易事。当前,从农民受教育程度来看,我国农业劳动力中,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占83%。2017年,我国高职、中职涉农专业毕业生数只分别占全国毕业生总数的1.60%和4.58%。即便就读涉农专业,学生毕业后回到农村务农的也寥寥无几,农业后继乏人。

因此,做强涉农职业教育至关重要。国家可以给予经费支持,通过实施前拉后推的政策,鼓励适龄学生就读涉农专业,重点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的子女等就读农业院校。地方政府要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职业农民通过“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等形式就读职业教育。只有不断培养培训农业“后继者”和在职农民,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

建好用好“庄户学院”

孙晓东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好用好一批类似“庄户学院”的田间学校,是一个好办法。“庄户学院”一头连着授课者,一头连着农民,既是学习课堂,又是实践阵地,因为离农民近,贴农民心,更容易赢得农民信任支持,从而提高吸引力、影响力。在这里,既可以让专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授理论知识,也可以让“花椒师傅”“榨菜师傅”等“土专家”“田秀才”登上讲台,手把手讲授农业知识,这都有利于农业科技的转化与应用,有利于“绿领”的快速成长。

当然,“庄户学院”不是孤立的,可以依托院校、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校等,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开展丰富实用的培训。当前,国家已经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职院校还将扩招100万人,对新型职业农民等单列招生计划。“庄户学院”要借助这一“红利”,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当中,使农民能够享受到专业性、系统性、实用性的技能培训。

不断创新培训模式

张忠德

当前,《意见》锁定了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创业创新型4种培育对象,为全市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了基础。但是,培育对象遴选出来后,必须认真分析培训对象的知识结构、接受能力和从业情况,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才能提高培育的针对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首先,注重培训内容创新,实现从单纯技术培训转向生产经营、管理营销、市场等培训转变,全面提高培育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其次,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重点解决以简单培训替代培育、缺乏精准性等问题。依托“固定课堂”,利用农闲等时节,想方设法聘请专家讲师团授课和集中答疑解惑;依托“流动课堂”,将教学资源巡回送到农民学校、教学点和田间地头,现场教学;依托“远程课堂”,开展网上辅导和在线教学。针对各类遴选培育对象所处的“幼苗期”“青苗期”“壮苗期”等不同阶段,采取不同形式的“蹲苗培养”,为乡村振兴集聚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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