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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的小事办好 就是大作为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9-06-07 06:58:54 | 编辑:李振兵

李如东

【故事】大阳沟派出所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第一批公安派出所,1953年12月9日被重庆市政府命名为“爱民模范派出所”。69年来,大阳沟派出所“廉政爱民”精神薪火相传,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坚定守护者。

【点评】公安派出所,扎根在基层,和老百姓打交道最多。派出所民警的作风如何,和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大阳沟派出所民警最打动人的地方,就是他们时刻把对人民的热爱放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在办好一件件小事中赢得群众的认可。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为民,就是要一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去思考、去学习、去工作。对于公安工作,最大的任务莫过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阳沟派出所对群众报警的处理方式,不是看案件大小,也不是看案件的复杂程度,而是看这起案件有没有伤害群众切身利益。正是从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做起,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问题入手,大阳沟派出所才会受到老百姓的肯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身有正气,不言自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正之风,尽管只是少数人所为,但“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使人民警察的形象受到损害。大阳沟派出所地处重庆最繁华的解放碑中央商务区,受到的诱惑也不会少,但他们做到了守纪律、拒腐蚀、永不贪。只有“勿以恶小而为之”,保持清正廉洁,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权威和公信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把小事放在心上,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办好,才能赢得民心。对于一个基层派出所是如此,对于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也是如此。这是从大阳沟派出所民警身上得到的最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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