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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 促发展 保善治——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和法规性决定5件、修订法规4件、清理法规44件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9-01-22 06:44:48 | 记者:颜若雯 | 编辑:李平

去年11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业委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监管、专项维修基金、公共收益、车库车位管理使用、业主维权等焦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该条例的修订备受关注。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物业管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提出了100多条意见建议。一个月后,市人大常委会就该条例的修订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一个条例的修订,公开在全社会范围内征求意见建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努力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和法规性决定5件、修订法规4件,打包修正法规25件,废止法规5件,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3件。

抓进度重质量

力求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去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在编制立法规划计划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数次通过代表履职平台或以座谈会等形式向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分门别类地开展法规立项论证沟通,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注重听取专家学者的咨询意见,认真参考法规清理、执法检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情况,切实加强了对我市未来五年立法工作的分析研判。在深入研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轮比选,综合考虑现实需求、立法时机、立法力量等因素,编制形成了包括60个审议项目、44个调研项目的立法规划草案。

在具体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法,注重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注重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实提前介入,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合力推动立法工作。

为处理好立权与立责的关系,防止立法中的利益偏向,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确定了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40名。同时,在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审议每一环节都重视向社会征求意见,出台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启动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供制度支撑。力求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在“打包”修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25部法规的过程中,对标对表“放管服”改革精神和生态环保要求,逐件逐项认真研究,务求应改尽改,确保了25部法规修改到位。

在审议和修改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过程中,针对公共汽车客运规划建设、专用车道设置、站点命名和运营安全、运营服务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了调研,召开各类征求意见会、论证沟通会10余次,逐条研究各种意见建议,力求法规制度设计科学合理、回应群众关切、更加符合实际。

做好三类法规清理

对现行有效的法规开展拉网式摸排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部署,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了三类情形的法规清理:一是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清理,二是对近十年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三是对涉及军民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开展专项自查和清理的基础上,严格对标对表“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的清理标准,对我市现行有效法规开展全面清理,并着力推动“问题法规”分类处理。

去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废止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3部法规;去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14部法规进行了集中修改。这些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生态环保法规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近十年制定修改的法规开展全面清理,对法规文本以及法规草案说明、审议意见、审议结果报告等立法文书进行全面核查。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对现行有效的法规开展拉网式摸排,将涉及科技和工业、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44件法规纳入清理范围,对涉及的147个条款进行了严格审核。

探索实践法规委托执法检查

充分发挥“法律巡视”作用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实践法规委托执法检查,委托渝中、九龙坡、璧山、丰都、石柱5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志愿服务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5部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方法、检查重点、工作进度等提出明确意见。受托区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调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了大量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共梳理出19类104条法规执行方面的问题,提出68条法规修改建议,形成了客观真实、数据详实的执法检查报告。此次委托执法检查工作,探索尝试了监督工作新方式,发挥了“法律巡视”的作用,也增进了两级人大的工作联系。

为对接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及时起草了《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经市委深改委审定通过并公布施行。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民法典各分编、刑事诉讼法、个人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15部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修改建议360余条,体现了重庆人大立法建言献策的水平。其中,针对民法典各分编征求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法官、律师、专家学者等召开专题座谈会10余场次,充分研究讨论,汇集意见建议,形成了较高质量的修改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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