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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病历”被判担责的警示意义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12-18 06:39:28 | 编辑:李平

刘予涵

近日,在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主办,中国医师协会承办的“案例大讲坛”上,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在一起刘某、高某与某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字迹潦草以致难以辨认,最终导致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鉴定中无法识别。最终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为某儿童医院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10%-80%。(据《工人日报》)

病历字迹潦草以致成“天书”由来已久,几乎每个病人都曾遇到过。尽管一直饱受诟病,但“天书病历”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刚性约束,至今仍然存在。司法鉴定机构判定医院为“天书病历”担责,对时下“天书病历”现象具有警示意义。

病人花钱到医院看病,当然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医生的诊断、用药记录,以及所采取的治疗措施等情况,而病历就是这些信息的真实记录。病历不仅是患者了解病情的主要信息源,也是患者求医问药的有效依据,病历对患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潦草的病历,让病人看不懂,是对患者知情权的侵害,同时还会限制患者的转诊,可能导致其失去最佳治疗时机。

病历写成“天书”模样,有的是因为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有的是因为患者过多,为了提高门诊效率而导致书写潦草;还有的出于利益的自我保护,故意将病历写得龙飞凤舞,防止患者拿着开好的处方到其他药店买药,从而减少医院的收入。

其实,医院的《病历书写规范》有明确规定,病历书写应文字工整,字迹清晰,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病历、处方书写潦草,造成医疗事故。病历书写规范是一个医生的基本素养和操守。病历书写工整规范,既能减少医疗事故,又能化解无谓的医疗纠纷。因此,职能部门要制定制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将病历书写规范情况纳入医院和医生的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严管重罚。同时要赋予患者监督权利,发现“天书病历”有权要求医生重写,促使医生规范书写。最重要的是,要大力推广电子病历,破除手写病历的顽疾。

(作者系江苏省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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