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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九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12-12 07:14:44 | 编辑:王俭林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央扫黑除恶第9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整改落实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把抓好督导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做到立说立改、逐一销账,确保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用好督导成果,切实提高专项斗争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

《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中央督导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工作短板全面补齐,确保黑恶势力应扫尽扫,“保护伞”应查尽查,乱点乱象应治尽治,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助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全面压实,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切实提高。二是打击效果进一步增强,线索摸排、核查质效切实提升,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线索核查任务全面完成;依法侦办、起诉、审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不断扩大专项斗争战果;执法办案能力、破案攻坚水平切实提升。三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完善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源头防范长效机制,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是深挖彻查进一步深化,全面完成中央督导组建议问责工作;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依纪依法查处一批“关系网”“保护伞”。五是基层组织进一步夯实,排查出有前科劣迹村干部的后续处置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整顿,村干部履职能力得到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提升。六是统筹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扫黑办人财物保障有效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健全完善,统筹协调作用有效发挥;扫黑除恶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持续提升、激励保障水平切实增强。

《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及措施。一是政治站位方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持续深入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坚决扭转“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乱可治”的盲目乐观思想,坚决消除“扫黑”与“打黑”的认识盲区,坚决纠正非黑恶乱问题往专项斗争“挂靠”的倾向;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从普遍化宣传向分众化宣传转变,打通基层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强对扫黑除恶重大进展和重大典型案例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形成有力震慑,提振社会信心。二是依法严惩方面,全面提升线索摸排、核查质效,在全市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活动,建立线索评估分流机制,严格执行线索分级分类核查规定,全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增强黑恶势力打击效果,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采取挂牌督办、提级管辖、异地用警、异地办案等措施,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加大战果转化力度,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认真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和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加强对“校园贷”“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研究,加强执法办案培训和类案指导,建立全市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培养专门办案力量,着力提升新型犯罪打击能力。三是综合治理方面,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将专项斗争融入日常执法、源头监管等工作,主动发现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突出抓好源头管控,坚持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吸毒人员教育管控;切实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消除隐患;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部门打击黑恶势力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等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确保扫黑、除恶、治乱协同推进,切实形成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四是深挖彻查方面,进一步加大破“网”打“伞”力度,把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办案、指导、督办和问责力度;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积极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能存在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的情况,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没有发现、移送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的,建立公检法“三长”签字背书、同级扫黑办组织核查机制,决不让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全面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一律严查“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严查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失职渎职问题,推动“扫黑”“打伞”“问责”同步推进;健全完善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机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双同步”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五是组织建设方面,切实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深化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回头看”,实行挂单整改,真正落实“一支一策”;强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农村年轻党员发展工作,从农村优秀年轻党员、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回引本土人才等人员中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力量;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政治素质和抓发展促和谐、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六是组织领导方面,切实加强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职能,健全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真正树立权威、发挥作用;充实各级扫黑办工作力量,对权威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要及时调整,加大扫黑除恶队伍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扫黑除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表彰奖励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和个人,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整治农村基层干部侵占扶贫、复垦、移民等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导整改领导小组),各区县、各市级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督导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力度,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照单认领问题意见,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分解细化、逐项制定方案,做到“一个问题、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三是强化督办问责,将督导整改工作纳入全年专项目标考核内容和全年平安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加强日常检查指导、明查暗访、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推动问题限期整改。纪委监委机关强化执纪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市整改工作推进的,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整改落实方案》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9督导组反馈问题,梳理出7大类57项整改内容,逐一明确了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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