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取暖季的临近,一年一度的取暖费又该收取了。近日,河南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反映,小区物业规定,如果住户已经入住、但不准备交取暖费,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据《大河报》)
点评:收取“蹭暖费”,不让居民白“蹭暖”,这一狠招看上去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是供暖公司,还是小区物业,向小区住户收取所谓的“蹭暖费”,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实质上属于一种乱收费行为。对这种既违背商业伦理关系,又不得人心的做法,必须及时叫停。(图/朱慧卿 文/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