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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三调对接”的生动实践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10-22 06:36:34 | 编辑:李平

和美璧山 摄/曾清龙

璧山区大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璧北法庭调解室调解纠纷

璧山区七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镇政府调解土地流转租金纠纷

璧山区大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调处土地流转纠纷

璧山区青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信访案件

2006年,私营企业主邹景清从当时的璧山青杠开发公司手中,花了15万元,拿到了5亩地的使用权后,又花了六七万元平整土地,准备用来建厂房。

可随之,由于城镇规划的变动和整治河道,邹要的地块被占用部分,满足不了所要的面积,而当时的青杠开发公司又没有另外的土地来进行置换,只好退钱。

可是,邹不服,便开始了持续的上访。然而,近10年漫长的上访路,也没能把这一矛盾解决。

2016年12月,璧山区开始试行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后,青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这一上访案件,将邹与街道相关部门找来,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委会并没有袒护相关部门,而是明确了责任在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对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于是,从投入成本进行核算后,按同期贷款利息等进行补偿。这一调解,得到了邹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从而使这一持续了近10年的上访案件得以解决。

“导入新的社会治理机制后,全区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的稳定和谐,都呈现了新局面。”璧山区委政法委负责人说。

A “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

创新访调、诉调、警调“三调对接”新机制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浙江治理社会矛盾中创出“枫桥经验”。

“随着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复杂,需要创新人民调解的机制,把各方面的力量集聚、整合起来,才能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璧山区委政法委负责人说,在认真学习推广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璧山早在几年前,就开始进行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社会治理体系的探索实践。

“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目前璧山已建立、并逐步完善起访调、诉调、警调‘三调对接’的调解机制。”璧山区司法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璧山是全市最早试行并建立“三调对接”新调解机制的区。

早在2008年底,璧山就在当时的璧山县人民法院,设立起驻法院人民调解室,衔接调解法院委托的调解案件。在试行取得成功后,2011年就将这一诉调对接机制推行到全区的基层法庭,实现了全覆盖。

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经常都会遇到一些矛盾纠纷的报案。对这些本属于民事纠纷的报案,派出所如果推出去,会受到社会的责难,如果都由公安干警来调解,又没有那么多的警力。2015年10月,在区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区司法局在璧泉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室,把公安机关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地衔接起来。

这种警调对接的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果很快就显现出来,通过公安民警与调解人员的相互配合,使多数群众的报案都在调解下得以顺利解决。这一机制,节约了大量的警力。因此,2016年6月,璧山把这警调对接机制在全区推开,所有的基层派出所都设立了驻所调解室,每个调解室按照当地接警数量分别配备了3名、2名、1名专职调解人员,与派出所民警相互配合,承接调解群众向派出所报案的矛盾纠纷案件。

“目前,我们已在区信访办设立调解室,对一些信访案件,依法进行调解。”璧山区司法局负责人说,其实,访调对接机制已在镇(街道)一级实行了好几年。

访调、诉调、警调这“三调对接”的调解机制,不仅在璧山全面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地得到完善。璧山区分管副区长、区公安局负责人说,在区里的统一协调下,相关部门配合得很好,而且政府也在人力、物力上进行了支持。

B “三调对接”机制的核心——

依法调解破除了花钱买平安的恶性循环

“我们建立完善起来的访调、诉调、警调有机衔接的‘三调对接’机制,其成功的核心是依法调解。”璧山区司法局负责人说,这一机制在调解矛盾纠纷案件中,都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进行调解协商。

璧山区大路街道红石一组的毕富荣等7户村民,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将自己的承包地流转给本村的一位村民经营,并约定,每年的土地流转金提前在头年底支付。由于这片流转土地因国家工程项目要征收,因而,这位流转土地的业主就停止支付今年的土地流转金。

对这位流转土地的业主停止支付今年土地流转金的做法,7户村民都不服气,多次找业主要流转金都未要到。于是,流转土地的毕富荣将业主告到璧北法庭。

对这一案件,璧北法庭在接案后认为,为了给农民省掉诉讼费,采用诉调对接的方法更好。于是,交由大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璧北法庭调解室进行民事调解。调解室将双方找到一起,首先明确,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有条款规定:如遇国家征收土地,合同可中止。因此,首先得把这流转合同中止。然后,再来协商2018年的流转金问题。

在依法确定中止流转合同后,在协商调解中,由业主付给毕富荣今年半年的流转金每亩300元。

这一调解经双方同意后,又通过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

“今年前8个月,依法进行调解,并经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的民事调解案件就有48件。”大路街道调解委员会负责人说。

访调、诉调、警调的“三调对接”机制,用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调解,不仅使调解的成功率提高,也提升了调解的稳定率。璧山区青杠街道党工委政法书记周华林说:“依法进行调解,让我们走出了花钱买平安的恶性循环。”

青杠街道是一个新开发出来的城区,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上访的不少,社会矛盾多。前些年,为了稳定,有花钱买平安的情况。可是,最后导致的结果是,越花钱越不平安,钱止不住上访,也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

自从建立起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机制后,依法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社会不稳定的问题,迅速得到了缓解。

2003年,重庆凯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每亩每年800斤黄谷的流转金,在青杠的中兴村、梁山村的6个村民组,成片流转了448.6亩土地来种水果,流转期限21年。

2015年底,由于市场等原因,公司经营困难,未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转金,公司法人也下落不明,合伙人采取拖的方式,迟迟不付村民的流转金。

2017年底,流转金拖欠2年,村民找公司无法后,100余村民到区里上访,要求解除合同,偿付拖欠2年的流转金。

面对村民的上访,青杠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依法进行调解。在找不到公司法人的情况下,调委会与村民商量,按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关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建议村民通过登报催告,到期后公司如仍未履行合同就解除。

村民接受了调委会的建议,登报要求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30日内来付清流转金、违约金。如逾期,双方签订的流转合同将自动解除,村民将保留对拖欠的流转金、违约金、土地复垦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30日到期后,公司未履行债务职责,我们重新拿回土地的经营权后,前不久,又重新流转给了另外的公司。”中兴村村民何孔元说,依法调解有效地维护了我们的权益。

“近年来,我们运用‘三调对接’机制,依法化解了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持续上访案件30余件。”周华林说,并使信访案件持续下降,今年前8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又下降了20%。

C 化解矛盾的社会治理新体系——

“三调对接”成为建设“和美璧山”的压舱石

“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机制,已经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新体系。”璧山区委政法委负责人说,这一社会治理新体系,已成为建设“和美璧山”的压舱石。

璧山探索完善的这一社会治理新体系,首先是把司法、公安、法院、信访、综治等各方面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力量,有机地整合了起来,形成了依法治理社会矛盾的合力,并使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出更有力的作用。

一次,璧山区璧泉派出所接到报案,有人在辖区内一家医院里,与医生发生冲突。当民警赶到医院处置时,发现是一起民事纠纷。

这是一起纠缠16年的纠纷。16年前,这家医院的肖医生与永川区罗某的女儿恋爱时发生宫外孕,当出现大出血时,肖医生立即将其送到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因大出血抢救无效,罗的女儿死亡。

罗难以接受女儿的死亡,便将重医附一院告上法庭。经九龙坡区法院审理并判决罗某败诉后,罗某又将矛头指向肖医生,认为是肖有责任,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找肖医生纠缠,10多年来,到医院与肖医生发生抓扯等数十次。

对于这样一件已纠缠了16年的纠纷案子,公安没有推卸,与驻所调解室一起,依法进行调解。在把双方请进驻所调解室后,调解人员和干警在仔细听了双方的陈述后,对罗某说,恋爱是双方自愿的,当其女儿宫外孕大出血发生时,肖医生第一时间就把其女儿送到“三甲”医院抢救,是尽了责任的,不应该负责。而且肖还愿意对罗某进行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在明白了法理后,罗某同意和解,肖医生也决定给罗某一些经济上的补偿。在公安民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这起闹了16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

“以依法调解为核心的‘三调对接’,由于整个过程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调解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次普法。”璧山区司法局负责人说,因此,这一新的社会治理体系,还有效地提升了璧山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形成依法治理社会的环境氛围。

大路街道的瑞源皮鞋厂,把厂房搬迁到铜梁后,原厂里的44名工人认为厂里应该为其补缴未缴的社保,并进行体检,确认在厂工作期间身体未受伤害。但该厂法人不愿补缴社保,工人便自发组织起来,堵住厂门,不准将机器等搬走,并到区里上访。

对这一纠纷,大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先向工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建议通过法律援助,向区劳动管理部门提出仲裁。

工人们在明白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同意了调解人员的建议。于是,大路司法所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目前已进入仲裁程序,也平息了这起集访事件。

“对于一些需要通过走司法程序的纠纷案件,在调解中,我们都主动引导。”大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在“三调对接”中,全街道已引导13件纠纷案件走上了司法程序。

以依法调解为核心的“三调对接”形成的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体系,已开始逐步把社会引入法治的轨道,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为建设“和美璧山”,夯实了压舱石。

张亚飞 王琳琳 图片由璧山区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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