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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法院为村民追回320万元土地流转费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8-10 06:21:21 | 记者:颜安 | 编辑:王俭林

法官在农户院坝集中兑付执行款。通讯员 田颖 摄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颜安)前不久,南川区楠竹山镇谢坝村九组村民谈邦树,拿到被拖欠一年的近9000元土地流转费和损失费时脸上的笑容舒展开来:“法庭为我们办了大实事,没想到这么快拿到钱!现在土地都已复垦,生活也恢复正常了。”

重庆日报记者从南川区法院获悉,该院重点关注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等民生案件,为167名农民追回土地流转费320万元,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011年,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谢坝村的50名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在当地流转土地100余亩。按照合同约定,每亩土地的转让价格为田600斤、土400斤的黄谷,黄谷按当年价格折算。

谈邦树将7.49亩田、0.6亩土流转给了该公司,每年可收到土地流转费6000多元。头几年,他顺利拿到了土地流转费,但2016年后这笔钱便没了着落,而且承包土地的公司人影也不见一个。左等右等无果,50位村民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了法院。之后的庭审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包括谈邦树在内的50位村民赔偿土地流转费及损失费20万元。因该公司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0位村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我们很重视,立即通过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进行审查。”南川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黄新告诉重庆日报记者,经过调查他们发现,由于管理经营不善、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该公司资金回笼不足,处于经营亏损状态,于是在2016年7月擅自办理了注销登记,同时公司法人及股东消失不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金额虽然不多,但性质比较恶劣,所以我们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发现他们有存款后立即扣划,很快便将被执行人的存款成功划拨到专账上。”黄新介绍。

“法院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南川区法院院长孙养统说,今年以来,他们专门为此开辟了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相关手续,从而直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让农民早日拿到流转费。

此前,南川区法院成功调解117件涉农系列案,为117名村民追回土地流转费近300万元,加上这次的20万元,已累计为167名村民追回土地流转费320万元。

据悉,接下来该区法院还将建立以法庭为中心、巡回办案点为支撑的诉讼网络,加大对涉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案件的巡回审理力度,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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