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菊明
司法部近日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中规定,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放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据《经济日报》)
物理学家居里夫人在成功提炼礌后曾说:“礌不属于任何一人,也不属于一个国家,它是属于全世界的。”科学的神圣性在于它的无私和纯粹,它的发展推动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事实上,科学是需要交流的,只有在无障碍的交流过程中,才能更好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价值转化的最大化,进而实现整个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奖励对象调整一小步,科技发展一大步。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对人才的培养,人才是国家向前发展的核心力量。进入新时代,我们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需要应对的挑战越来越多,客观上决定了我们更加需要人才。在吸引人才的过程中,我们总会说到“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这是因为,环境是人才发展的“主引擎”。哪里的人才环境好,哪里的人才成长就越快、聚集就越多、活力就越强。择之以才,待之以礼。只有让爱才惜才、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的良好氛围充盈整个社会空间,以海纳百川的姿态,尽可能敞开进贤之门,群贤才能毕至,人才方能来得顺心、干得舒心、留得安心。
常格不破,人才难得。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国家科学技术的奖励对象再无国籍限制,使今后将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纳入国家科技奖励的范围成为可能,真正做到了科学无国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只有以全球视野,着力破除制度藩篱和政策壁垒,不唯地域、国籍引用人才,不拘一格降人才,切实为人才松绑,才能真正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所长。
(作者系我市高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