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颜若雯 栗园园)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6月11日、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察组一行先后前往两江新区、渝北区、长寿区,深入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安汽车渝北工厂、重庆蜀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中石化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长寿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实地查看了清洁能源燃气发电项目、汽车行业VOCs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市人大常委会集中检查和委托万州、永川等部分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的方式进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法律制度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依法推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等三个方面。今年6月底前,检查组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抄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并在7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印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