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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安排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5-14 22:10:00 | 编辑:周游

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货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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