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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一般纳税人企业本月起将再享税收改革“红利”惠及3800余户
来源:大足报
时间: 2018-05-10 14:45:13 | 编辑:姜雅娟

    5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3项措施落地实施,本次改革减税措施将惠及我区3860余户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据悉,这3项措施分别是“降税率”,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6%,将11%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0%;“统一标准”,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退留抵”,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改革措施实施首日,重庆双福油脂有限公司顺利开出税率为10%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调整在该企业平稳落地。“增值税税率下降,我们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到了10%,预计一年将少缴增值税约13万余元,企业真正享受到了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该公司会计龚安芳说。

  据介绍,“降税率”是一个普惠政策,是最直接的利好,税率直接调低,相关行业整体受益。而对于“统一标准”,原来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有3个,分别是50万、80万、500万,这次统一调到500万,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对中小企业发展有着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此外,区国税局工作人员也提醒纳税人,这次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并不是所有符合要求的都必须要转,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好测算,进行权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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