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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云中分校更名云阳实验中学 正在公开选聘教师
来源:云阳网
时间: 2018-03-23 10:34:16 | 编辑:李振兵

重庆市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云阳实验中学校2018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方案

重庆市云阳实验中学校是一所新建公办中学校,地处云阳县新县城,规划办学规模为初、高中各36个教学班,学生预计3960人,于2018年秋季开始招生。经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学教师。

一、选聘岗位

高中及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教师若干名。

二、选聘范围

在编在岗中学教师(云阳县内教师除外)。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3.具有三年及以上中学任教经历,且至少担任过一届毕业班教学,现仍在中学教学岗位上,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年龄男40周岁、女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获奖或荣誉称号层次为省市级及以上)可放宽到男45周岁、女40周岁;

5.须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中学教师,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7.聘用人员在我县事业单位服务不得少于6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聘用:

1.省市级及以上重点高中、示范高中教师。

2.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名师或名师,特级教师。

3.曾担任过高中学校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或教科室主任或教务主任等职务。

4.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三)以下人员不属选聘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优惠政策

(一)选聘到该校工作的教师,首次参加岗位竞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特别优秀(获奖或荣誉称号层次为省市级及以上)的选聘教师,如家属在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愿来我县的,可商调到我县其他学校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特别优秀的选聘教师,可选聘为该校中层管理干部:

1.曾担任过省市级及以上重点高中、示范高中教科室主任、教务主任的;

2.省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名师,特级教师。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18:00截止。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重庆市云阳县教育委员会408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716708345

邮箱:328806231@qq.com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好《重庆市云阳实验中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到现场报名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

云阳县教委对报名人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入考试考核范围,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现场抽取课题并现场备课)。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各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为3人及以下的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人数在3人以上20人及以下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人数50%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人数在20人以上的,面试成绩前10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选聘岗位相关知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云阳县教委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阳县教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八、考察

云阳县教委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通知本人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要坚持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方案由重庆市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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