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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3-15 04:01:32 | 记者:周尤 | 编辑:王俭林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周尤)3月14日,我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纪委风正巴渝网获悉,这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

1.大足区龙水镇西一社区党支部书记赵学恩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8月22日,西一社区两委成员、小组组长等15人赴四川省广安市开展主题组织活动后,经赵学恩同意,又赴四川省都江堰和青城山旅游,并将产生的费用8100元在社区报销。2017年8月,赵学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江津区白沙镇土地村党委书记傅世明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

2016年12月25日,傅世明在白沙镇某酒楼操办自己的生日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600元。2017年7月,傅世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涪陵区珍溪镇莲花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孝臣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

2016年12月,王孝臣在本村为孙女操办一周岁生日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800元。2017年10月,王孝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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