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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2-08 04:09:03 | 编辑: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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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8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轩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持续加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立法工作呈现出量多、质优、步稳的特点。五年来,制定法规20件、修改40件、废止9件、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5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

重视法规清理。届初委托第三方从合法性、适当性、实效性、技术性等角度,对我市全部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摸清家底,夯实了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基础。针对行政审批权调整下放、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落实、企业营商法制环境等开展专项清理,为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了科学依据。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梳理立法项目清单,及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机构管理、城乡规划等条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落实立法法精神,修订地方立法条例,细化代表大会、常委会立法权限和程序,优化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编制流程,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保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招标投标、港口、旅游、道路运输管理等条例。修订产品质量条例,取消检验费用由被检企业承担的规定,减轻了企业负担。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着力构建全口径、全方位、全过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体系,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区县、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区,实现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制定村镇供水、劳动保障监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条例,修订集体合同、法律援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制定志愿服务、家庭教育促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条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条例,筑牢环境基石,建设美好家园。

注重法规实施。法规通过和生效时,组织好权威解读和深度宣传。通过培训会、宣讲会、座谈会等方式,阐释立法原意,推动法规正确适用和遵循。先后组织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培训、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视察、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座谈等活动,有效推动了相关法规落地实施。

以主任会议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汇报的方式,先后对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0件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价,既审视法规质量,又督促法规正确实施。

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使监督权。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4项,开展执法检查19项、专题询问7项、工作评议2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80件,受理群众信访19033件次,推动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在重庆有效实施。

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履职。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推动政府涉企政策依法有效实施,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环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高法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行政复议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评议,促使市政府及其部门、区县政府废止了7105件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情况清晰、有效管理。持续用力,督促市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全部上网公开,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设立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初步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基本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开展预算初步审查,督促预算报告不断完善。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政府预算调整更加规范。积极探索部门预算绩效监督,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督促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更加全面详细。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债务风险管控制度不断完善。要求政府加强审计监督,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逐步做到了列出问题清单、点明存在问题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展监督。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实现。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商圈建设、三峡后续工作、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运营管理等报告,开展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邮政条例等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脱贫攻坚、医疗保险、水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等方面的监督,推动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决定、选举和任免工作依法进行。围绕大局议决大事,五年来依法作出关于预算决算、撤县设区、与国外省州市建立友好关系等决议决定48项。就强化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执行作出决定,保护我市独特的自然山水格局。作出关于两江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明确两江新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支持两江新区更好发挥开发开放功能。作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

严格依法行使任免权,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29人次。制定并落实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市施行。严格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切实增强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支持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及时任命员额制法官、检察官。

加强统筹协调,依法指导区县乡镇人大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完成市五届人大代表选举。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代表工作更加扎实。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并定期述职的“两联一述”制度。开展26次主任接待日活动,走访接待基层人大代表363名,收集整理并交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意见763件;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143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积极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有效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深度,实现全部基层市人大代表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先后举办13期代表学习班,5250人次各级代表参加了培训。推进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用,为代表履职优化服务保障。

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倾听民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提出了大量议案建议。五年来代表提出的209件议案、564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促使一大批问题得到解决。探索对建议答复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两次评价”,推动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对综合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由市领导和市人大专委会牵头督办,有效解决了悦来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内环货车限行、高速公路ETC通道建设、分级诊疗等问题。2015年起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在网上公开,2017年公开率超过90%。

积极做好全国人大重庆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五年来,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建设成渝国家级城市群、内陆开放高地、“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等提出全团建议,并先后提出议案48件、建议893件,推动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落址重庆等重大事项的落实。

人大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较好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改作风转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和市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加强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更好发挥其组织实施作用。加强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着力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点工作和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人大依法履职的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指导区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效明显。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求,及时起草我市实施意见并经市委转发,推动解决了长期制约我市基层人大工作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修订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由基层人民群众选出的代表更多参与和决定乡镇的重大事务,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提出明确要求,为我市人大街道工委履职提供法律依据。指导区县人大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并依法开展工作。开展区县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及时总结交流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区县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全市人大工作更具生机和活力。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坚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听取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等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两次作出关于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用好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出台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实施意见、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工作办法,拓宽代表和公众对预算审查工作的参与,提高代表大会预算审查质量。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与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络联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加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建设等内容,就独生子女护理假、养老机构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等作出规定。修订献血条例,明确采血用血安全、献血服务保障和激励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献血工作,推动我市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大足石刻保护条例,明确景区管理体制及与文物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用法治方式保护好我市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听取审议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听取我市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行动计划交通行动计划情况报告。开展了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美丽乡村建设、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等调研。

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等建议,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听取审议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社区矫正队伍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督促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遵循司法规律,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报备范围全覆盖、报备文件全公开,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96件。贯彻中央信访工作改革精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信访3139件次。

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要求,加强环保领域立法和监督。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条件和程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规定,推动最严格的环保制度落地落实。修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完善防御责任体系,细化监测、预报与预警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类法规专项清理,筑牢环境保护法制红线。作出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方案的决定,推进环境保护税收法定原则的贯彻落实。听取审议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坚持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着力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制定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推进代表建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22件议案全部完成审议,935件建议全部答复代表,有关问题得到顺利解决或正在解决。市领导和市人大专委会牵头督办28件综合性强的建议,督促政府加大力度研究渝怀高铁建设、垃圾强制分类、农村土地流转、职业教育发展、整治规范民间借贷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主任接待日活动,共接待基层市人大代表68名,将收集到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172条建议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推动了相关工作。全年有214名市人大代表在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区县乡镇人大换届后,组织3期综合培训,309人次区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同志参加了学习,大批新走上人大工作岗位的同志尽快进入了角色。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不负人民重托,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五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接续奋斗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区县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立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存在差距,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充分,代表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人大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着力加以解决。

五年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中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我们深刻体会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政治要求上、思想引领上和行动实践中。

二是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推进,善于在事关全局的问题上依法作为,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选择立法项目,精心确定监督重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工作落实上“钉钉子”,才能提高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与改革同步、与发展相融、与群众相连,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三是必须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维护人民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地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履职的归宿在人民。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精准脱贫、生态环保等问题依法履职,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抓好民生工作,使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民生保障更有“密度”。我们深刻体会到,人大工作必须不忘初心,在增进人民福祉上出实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用实劲,才能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四是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发挥作用,有力推动了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我们深刻体会到,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征程,人大必须秉承宪法确定的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履行法治使命,才能坚定不移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践行者、推动者。

五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开展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开拓创新,人大工作呈现出新特点、新面貌。立法方面,注重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工作会、立法推进会、提前介入法规起草、表决前风险评估、立法后评估等措施有效实施,本届以来市人大自主起草或提请审议通过的法规案占比近40%。监督方面,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方式依法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与区县人大上下联动开展监督,全市各级人大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常委会评议整改落实情况、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我们深刻体会到,在人大工作中与时俱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和促进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方法。只有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回答新课题,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才能把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今后工作建议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号角,市委五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的战略部署。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作出应有贡献。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确定的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思考、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制定出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清理等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明确思路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立法精细化,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开展立法协商,探索建立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完善法规征求意见吸纳反馈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2018年,继续审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民用航空促进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天然气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铁路促进、道路运输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农业机械管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适时启动审议程序。指导和支持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依法审查批准单行条例。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整合监督力量,每年选择1~2个议题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加强跟踪问效,注重督办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重要监督项目跨年接续实施,增强监督的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8年,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评议,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实现大发展,守护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后出现的人口新情况,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学前教育工作评议,督促政府加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入园不放心”问题。听取审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等报告,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及时整改。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国有资产管理、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建设等报告,市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善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实现市人大与有关部门、区县人大与本级财政部门预算监督网络联通。围绕交通建设、房地产权属登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田园综合体建设、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七五”普法等开展调研或视察。

开展城乡规划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供水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实施情况汇报。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发挥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加强对政府和区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督导。继续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持续落实“两联一述”制度。发挥代表联系组、代表专业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履职活动。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渠道,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坚持全部基层市人大代表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一次主任接待日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完善服务代表制度,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注重提升代表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预算审查、议案建议等代表履职业务为重点,组织综合培训,实现对市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加强履职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更充分地反映民意、更积极地依法履职。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出台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指导意见,深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用,开展履职积分试点工作,优化代表激励表彰机制,完善代表依法动态退出机制。

积极做好全国人大重庆代表团的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在服务发展、桥梁纽带、模范带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人大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更加注重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更加注重推动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提高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进一步指导区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重点抓好对区县人大专委会、乡镇人大会议的指导,推进区县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区县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机制。加强对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专工委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和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召唤新作为。作为人民选举的人大代表,我们肩负着全市3300多万各族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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