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网 > 政务> 党风廉政看巴渝 > 正文
江津区建立“六个一”机制 严明巡察纪律严防“灯下黑”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1-21 03:03:15 | 记者:黄乔 | 编辑:周游

本报讯 (记者 黄乔)记者日前从江津区纪委获悉,为切实维护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近段时间来,该区通过建立“六个一”机制,严明巡察工作纪律,严防巡察“灯下黑”。

据介绍,“六个一”机制明确:在每个巡察组成立一个临时党支部,履行党员教育管理、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等工作职责;设立一名纪律委员,负责对巡察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巡察入驻前,巡察组成员人人签订一份巡察纪律承诺书,承诺严守巡察纪律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同时,还为每名巡察干部配备一本专用工作笔记本,记录问题线索、进展情况、处理结果、工作体会等,巡察结束作为工作资料统一存档。

巡察期间,对每个巡察组进行一次中期检查,现场听取中期工作汇报,检查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情况。临时党支部每轮巡察召开一次廉政生活会,就巡察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巡察组到基层单位开展巡察,必须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江津区委巡察办副主任邹波表示。

延伸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的作品,版权均属重庆日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庆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除来源署名为重庆日报稿件外,其他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