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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把握好赋权和赋能的平衡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12-31 03:40:25 | 记者:单士兵 | 编辑:周游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发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动员令。作为党和国家的战略,乡村振兴要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既要做好顶层设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又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农民潜能。

由此想到两个越说越时兴的概念——赋权和赋能。顾名思义,赋权就是给权力,通过扩展个人或组织的选择空间和行动自由,使其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独立性;赋能则是给能力,通过增强个人或组织的意识、技能、知识与经验,使其更容易解决问题。获得赋权和赋能,是个人或组织得以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当然离不开赋权与赋能。

现实中,有种现象值得警惕,就是把赋权与赋能割裂开来,孤立对待,甚至对立起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强调赋权和赋能的辩证统一,寻求赋权与赋能的动态平衡。

光讲赋权不讲赋能,信奉权力万能主义,就可能陷入权力的傲慢与偏见。赋权其实有个前提,就是被赋权对象具备应有的潜能与品质,只是因为无权和弱权,才失去调动、支配、控制资源的机会,进而丧失发展机会。问题是,现实中一些被赋权者并不具备相应能力,无法有效使用相关权力资源。这样的赋权,就会带来决策失误,造成资源浪费。乡村振兴要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扶贫要注重赋权。一些地方在政府扶持的产业建设中,都赋予了扶贫对象相关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是,有些扶贫对象受知识能力所限,在获得赋权后,并不懂得利用制度政策,也不会运用相关知识技术,结果有权无能,错失机会,空置资源,仍然难以脱贫。可见,简单以为“有权就有一切”“无权寸步难行”,只把目光盯在赋权上,不去解决能力的贫乏,这不仅难让被赋权者发展壮大,甚至还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光讲赋能不讲赋权,信奉能力就是一切,很可能是徒劳无功、白费力气。赋能强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把能力建设放在实现目标的关键位置。这里其实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被赋能者具有应有的权力,具备调动相关资源的条件。问题是,现实中一些被赋能者克服了“本领恐慌”,但又掉进了“权力困境”,结果出现“一身武功无处施展”“一拳打在棉花上”的尴尬局面。久而久之,他们的积极性就会遭受极大伤害。乡村振兴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就必须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对广大农民进行赋能。但是,有些农民升级成为经济转型所需的劳动力,却因为户籍制度、产权制度方面的赋权没能跟上,好钢难以用在刀刃上,无法为乡村振兴做出贡献。可见,赋能如果不是建立在公平赋权的基础上,就很难调动被赋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乡村振兴既要赋权,也要赋能。要坚持辩证思维,让赋权与赋能协调统一起来,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真正实现动态平衡。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汇聚强大力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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