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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依法保障公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
来源:新华社
时间: 2017-12-16 02:30:23 | 编辑:周游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黄小希 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发表的《中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介绍说,我国依法保障公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权。

据白皮书介绍,我国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增强公民获取信息的便捷性,126个政府单位政务网站完成了无障碍改造。

同时,我国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邮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人权法治化保障的重要环节。在依法约束行政权力行使方面,据白皮书介绍,我国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推进责任政府建设,普遍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和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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