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网讯(记者 黄乔 ) 9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一、任命
余华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赵志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程昔原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川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谭中宜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王勐视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免去
秦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勇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曹兴权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胥庆、蔡涛、杜伟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钟宇斐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伟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批准
李建超辞去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