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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慈善这一年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09-01 03:07:30 | 记者:张莎 陈波 实习生文一普 | 编辑:李平

慈善志愿者李瑛清点慈善捐赠箱的捐款。(受访者供图)

 

编者按

2016年9月1日,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称《慈善法》)正式施行,填补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法律空白,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时代。恰逢《慈善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和第二个“中华慈善日”前夕,本报走近重庆与慈善相关的人物,倾听他们的故事,从中窥见慈善法治与慈善事业形成良性互动的格局。

 

我市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已达66家

本报讯 《慈善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已达66家,全市确认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16家。

“《慈善法》的颁布,让全市的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都迎来了春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年来,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为基础,形成了“归口登记、双重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而《慈善法》出台后,将慈善组织登记认定与现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无缝衔接。

据了解,《慈善法》实施后的一个重要改革,就是将现行社会组织的年检制度,调整为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我市随即将2016年底以前认定登记为慈善组织的,全部纳入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制度,不再参加年度检查工作。

目前,市本级已完成符合条件的28家慈善组织年度报告、15家慈善组织负责人行政执法约谈,对28家慈善组织的抽检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中。

蓬勃发展的慈善组织对我市的脱贫攻坚也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2016年度,全市28家慈善组织开展公益活动804次,受益1100万人次,公益支出5.26亿元,其中参加扶贫攻坚活动163次,受益448万人次,公益支出2.72亿元,占比51.77%,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慈善总会 有法可依开创工作新局面

“《慈善法》为广大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好政策,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市慈善总会筹募一部部长聂品说。

聂品告诉记者,《慈善法》实施一年来,国家有关方面出台了多项配套扶持政策。如:慈善公益捐赠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年结转政策已经落实,慈善捐赠物资减免税优惠范围不断扩大,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问题首次被明确,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在这些好政策“加码”下,聂品与同事们积极主动“走出去”,多方争取慈善资源。一年来,分别争取到重庆小康工业集团、金科集团、国盛物业和国富沙磁公司等一批企业的千万元以上的大额捐赠。仅今年上半年,市慈善总会就新设立慈善基金11个,规模达6800多万元,50多家爱心企业成为慈善“新面孔”“生力军”。

今年1-8月,市慈善总会共募集和争取慈善款物3.73亿元(含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2.41亿元),同比增长12%,受惠困难群众近5万人次。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生命力。”聂品表示,《慈善法》要求强化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今年上半年,市慈善总会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计公开慈善信息500多条次,接受社会审计2次。

最近,聂品与市慈善总会同事们正根据《慈善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制定和修改完善总会管理制度,特别是重点研究制定公开募捐、专项基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使总会各项规定与《慈善法》全面衔接,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处处照章办事。

志愿者 《慈善法》让志愿服务更有底气

当你路过轻轨地铁站或者逛商场时,可曾留意到一个摆放在显眼处的红色慈善捐赠箱?在我市主城区,有大概1200个慈善捐赠箱,李瑛和她的伙伴们,就是这1200个捐赠箱的“管理员”。

45岁的市慈善总会志愿者总队副总队长、慈善募捐大队队长李瑛是一位全职妈妈,她说,除了相夫教子、料理家务,她将自己一半的精力都投入了慈善公益事业。

“哪里的慈善捐赠箱满了,我们就去哪里。”李瑛告诉记者,慈善捐赠箱被爱心市民塞满后,放置单位会打电话通知市慈善总会。然后,总会就指派她与志愿者们前往开箱、清点。

开一个箱,从到市慈善总会办手续、到开箱清点零钱、到银行入账,得跑几个来回。有时早晨出门、夜晚回家,还得背着大包沉重的角票硬币挤公交车。

“这一两年,开箱频率越来越高,虽然累,但我们知道,那都是市民的点滴爱心,耽误不得。”今年,是李瑛加入慈善志愿者的第10个年头,她说,近年来不仅市民的捐赠热情高涨,越来越多爱心人士都愿意加入到慈善志愿者队伍中来。

她特别留意到,《慈善法》倡导“大慈善”,同时立法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捐款物、捐时间、捐服务、捐思想,慈善事业人人可参与,我们参与慈善、倡导慈善的底气更足了!”

贫困群众 缺啥就去慈善爱心超市领

8月31日,60岁的林易琴走进大渡口区建胜镇新雨社区办公室里的一个小“超市”,选好一桶油后,她交给社区工作人员登记,没付钱就带回家了。这个不用付钱的“超市”,就是社区的“慈善爱心超市”。

这个“慈善爱心超市”约几十平方米,货架上既有柴米油盐、小家电,也有衣服、棉被等日用品,可基本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

“‘慈善爱心超市’帮我解决了生活大问题,没有米了这里搬、油用完了这里取、衣服该换了这里挑……”林易琴告诉记者,她家属于社区低收入人群,尽管老两口加起来有1000多元养老金,但两人都是“老病号”,每月看病吃药就要花去三分之一养老金,日子过得紧巴巴。

新雨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社区里的“慈善爱心超市”已经成了政府扶贫济困工作由季节性转为经常性的有效举措。这些东西并非普通物品,而是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对志愿者的“鼓励”。

原来,除社区困难群众可根据需要到此领取生活必需品外,志愿者也可凭服务积分来这里兑换物品。

扶贫对象 乡村大变样 期待好收成

“我们种了1472亩核桃,长势都很好,两三年后,肯定能有好收成。”谈及村里的高山核桃产业,云阳县龙洞镇朝阳村村支书张达安充满信心。

朝阳村山大坡陡,地理条件差,张达安的信心从何而来?这与市慈善总会的对口帮扶密不可分。

市慈善总会负责人介绍,《慈善法》重点鼓励支持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目的就是通过立法将更多慈善资源引导汇聚到扶贫济困这一重点领域。配合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行动,市慈善总会承担了对口帮扶云阳县龙洞镇朝阳村的脱贫任务,计划筹集资金415万元,帮助朝阳村在今年按计划实现脱贫。

在这笔资金撬动下,1472亩高山核桃、100亩葱花已经为82户共273名困难群众起到了“造血”作用。

“路修通了,天晴下雨我们都能走出去了。”家住山坡上狮子林的村民周明万对家门口刚完工不久的水泥路赞不绝口。张达安介绍,在市慈善总会支持下,村里今年已经完成了6段共6.58公里的道路硬化工程,解决了7个自然村500余群众的出行问题。

与此同时,投入40余万元的饮水池及其管网工程于今年6月初建成投用;投入10余万元的3.1公里人行便道正在施工中;16名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补助每月持续发放。

爱心企业 呼唤更多企业投身慈善

16年,捐赠1.45亿元。这是被中华慈善总会推荐为“全国十大爱心企业”的力帆集团的慈善成绩单。

“2001年,力帆在延安、遵义、西柏坡、瑞金、井冈山5个革命老区捐建了5所光彩小学,如今最早的一批学生都已步入社会,还有几位成为了我们的员工。”力帆集团党委书记谭冲深情回顾,16年来,力帆集团已在全国各地捐建光彩小学105所,先后帮助5万余名儿童圆了上学梦。同时,作为重庆本土企业,力帆集团高度关注家乡教育事业的发展,每年都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设立奖学金。

截至目前,力帆集团已捐赠款物1.45亿元,累计帮助3万余贫困农民实现脱贫致富。

“《慈善法》实施一年来,我们通过党委、工会积极组织学习,依法行善、规范行善。”谭冲表示,有了法律保障后,更多个人和企业也投入到了慈善事业中。

“与北上广相比,重庆的慈善力量还比较薄弱,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壮大。”谭冲说,“我们呼吁更多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中央在渝企业、市属国企等都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

慈善基金 《慈善法》为基金会的 发展带来便利

“从我们基金会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享受到了《慈善法》带来的便利。”8月31日,重庆市铜梁群团公益基金会秘书长罗娜坦言,正是《慈善法》的实施,直接促进了该基金会的诞生和发展。

“我们基金会的成立,是受到《慈善法》出台的鼓励。”罗娜回忆,自去年9月1日《慈善法》颁布实施后,他们就开始酝酿基金会的成立。

在申请成立基金会的环节,罗娜就感受到了《慈善法》实施之后的便利,以往的登记认定程序被简化,程序办理非常便捷。

当开展具体的慈善事业后,她更是体会到这种变化的好处。以募捐为例,以往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捐赠额大于企业捐赠当年年度会计利润的12%,则依据年度利润的12%扣除,如果小于12%,则依据实际捐赠额扣除。

而《慈善法》规定,如果因当年的捐赠额大于当年年度会计利润的12%,而导致无法将捐赠额全部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度中扣除时,企业可以将之前未享受税前扣除的捐赠额向后累计结转3年。

“看似微小的改变,却极大提高了企业的捐赠积极性。”罗娜解释,按原有规定如企业当年年度会计利润相对较小、捐赠额相对较大,是无法享受扣除的,但现在这一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

“《慈善法》实施后带来的各种便利,远不止这一两例,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基金会仅成立半年就取得了长足发展。”罗娜说,半年来基金会共收到企业捐款、个人捐款等各项社会捐赠资金近百万元,其中8月份开展的“金秋圆梦 爱心助学”活动累计受赠资金49万元,25名刚刚步入高中及88名即将步入大学的贫困学子受到资助。

(本栏稿件由本报首席记者张莎、记者陈波、实习生文一普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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