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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核查+入户调查 核查上了“双保险”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08-31 03:08:13 | 记者:陈波 | 编辑:李平

本报讯 (记者 陈波)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挡住了各种弄虚作假的情况,但基于公民个人隐私的核查是否会出现遗漏、差错,以及个人隐私泄露?8月30日,记者采访相关机构负责人,各方均表示,有一系列制度措施严守各个关口。

“对于可能出现的遗漏、差错,我们已经设立了纠错机制。”市低保中心主任陈泓熹表示,该中心目前已增设“重庆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同时各区县也陆续增设对应机构,乡镇(街道)增设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站,形成全市核查认定机构的三层架构。

按照核查认定工作流程,核查认定中心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向核查认定中心提交的委托进行资料审核,并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比对,获取核查认定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相关信息。

“此前的受理委托和信息比对,只是初步核查。”陈泓熹表示,随后的调查核实环节中,核查认定中心可根据核查认定需要,会同或委托乡镇(街道)核查工作站对信息比对获得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当核查认定中心确定信息比对结果与调查核实情况一致时,才会出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报告。

而这并不意味着流程全部终结,当核查对象对核查项目审核结果产生异议时,可向委托单位提出复核申请。核查机构必须根据委托单位的申请,对存在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反馈给提出复核申请的委托单位。

渝北区核查认定中心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均是采取半自动核查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今年7月,该区一户申请低保的家庭,在经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过程中,均未发现问题。但通过核查系统核实时,发现其家中有一辆车,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

为保护核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要求全市核查认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均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对在核查认定过程中获得的核查认定对象信息保密,不得向与核查认定工作无关的组织或个人泄露,随意泄露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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