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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12名农民工接房了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 2017-08-30 05:44:41 | 记者:蔡正奋 | 编辑:李平

本报讯 (记者 蔡正奋)8月29日,刘建杰、王洪容等12名来自丰都县几个乡镇的农民工,拿到了位于丰都县城恒安世纪华城小区新房的钥匙。这标志着丰都率先在全市试点“无固定用工单位农民工”贷款购房成功。

刘建杰、王洪容等农民工能够在县城住上新房,得益于该县在全市率先试点的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和买房贷款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是城镇在职职工。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因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大、工龄时间连续性低,未被纳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序列。

去年10月,为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丰都县在全市率先探索推出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和买房贷款制度,为农民工进城落户进一步创造了条件。试点制度规定:凡是丰都籍农民工均可自愿参加公积金缴存和买房贷款,多缴多贷,少缴少贷,并且可以随时参加和退出,所缴款项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年息给付。一人缴存最高可贷款40万元,一家有两人缴存可贷60万元。

丰都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作为惠及广大农民工群体的破冰之举,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持续关注,得到住建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有关人士认为,这一探索是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促进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积极举措。

目前,丰都全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已超过1500人,缴存人数达1562人,签订购房预售合同210套。

在29日的交房仪式上,首批交接住房钥匙12套,同时为66户放款2006万元。据测算,单个购房户节省金额最高达13.4万元。比如当天接新房的购房户刘建杰,只有24岁,是丰都县三合街道罗山村人,他近年来一直在外打工,去年听老家人说起这个政策后,马上乘飞机回来办理缴费贷款,购买了新房。就此一项,就比商业贷款购房节约了7万余元,他也成为首批享受这一政策红利的农民工。

这一举措在丰都的实施,标志着丰都县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广大农民工也能像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一样,常态化使用公积金低息贷款买房,可购房安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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