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区河长办公室获悉,我区将对沿河两岸小食品作坊违规生产加工、乱倾乱倒、乱排乱放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改不到位的食品小作坊,将依法依规进行关闭、取缔,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环境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中,流域各主、支流及湖库陆域200米(正常水位)范围内的食品小作坊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其余食品小作坊列为一般整治对象。重点整治对象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做到应整尽整、不留死角。
同时,对于污水可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食品小作坊,应修建完善相应的污水治理设施,经处理后的废水达标后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不能接入市政管网或在农村地区的食品小作坊,其产生的废水应接入集中处理设施。无集中处理设施的,业主应自行修建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经沉淀过滤等简易处理后综合利用,避免直接排入造成污染。食品小作坊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一般固废的应综合利用,涉及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放置做到坊投放、村社集中、镇(街)转运,最后实行集中统一处置。
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镇街范围内所有食品小作坊的集中整治,达到整治要求,确保实现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不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加重流域水环境的承载压力的目标。(记者 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