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据《人民日报》)
河流治理与保护,是各地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难题。有资料显示,中国七大水系全部被严重污染,中国人89%的饮用水不合格,水质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全国范围内推行河长制,不仅是管理机制的创新,更让民众看到了政府根治河流污染的决心。
河湖管理保护是项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因此在管理中很容易出现互相卸责的“踢皮球”现象。一些地方在河流治理上奉行“三不查”的规矩: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懒政之下,水质被污染,流域被破坏,便时有发生。
所谓“河长制”,就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这是一种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一竿子插到底,一条河管到底,“皮球”不再踢,也无处可踢。近年来,重庆市长寿、开县、梁平等地已经在探索实行“河长制”,并且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河长制”既赋予了主要责任人足够的资源动员能力,又做出了明确的职责划分,设置了稳固的监督问责机制,让“皮球”无处踢,奏响河流治理强音。
杨芳 (作者系四川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