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南岸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因工作调整,郑向东同志向南岸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南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郑向东同志辞去南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岸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南岸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由王俊同志任南岸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